另外肇事逃逸如果只是財損....其實沒有刑責...只有交通罰金而已
這樣說其實稍嫌武斷!
肇事逃逸造成財損被歸為沒有刑責,是因為被認定是『過失』毀損行為,因而在刑法上不罰,所以只負擔行政責任(罰鍰)。
但在這個案例中,行為人對於因自己行為,造成別人受傷或是死亡的嚴重後果,是有可能被法官認定為有遇見可能性,而嚴重後果的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也就是『容任說』的未必故意。試想,BMW駕駛明知左側車道車輛的空距不足以超車,硬性超車的結果,有可能造成車輛撞擊造成傷亡的結果,而仍然不顧一切執意跨越車道超車,就算車毀人傷也在所不惜,終造成後方車輛碰撞而致駕駛受傷及車輛毀損的結果。
這種行為是有可能被評價為是『故意重罪』的未遂,而不是『過失輕罪』的既遂!
我們都不是法官,但未嘗不能提出更加多元的討論讓大家思考!
重點是:這種行為不值得鼓勵,法律的適用畢竟不能夠背離人民的法律情感!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人對所謂『恐龍法官』發出憤慨的怒吼了!
BMW的車主只罰6000沒有刑責??這樣的見解是否符合人民的法律情感?殊值懷疑??
rxyzf wrote:
是在說這則嗎,汽車這...(恕刪)
這個很久了吧



但是我還是想說內車道為超車道請勿占用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跳針跳很大啊!!

dangermb wrote:
imcrazy wrote:
我原本一開始也認為有擦撞.....只是要考量到行車紀錄器的廣角鏡頭(輕魚眼)特性...我還放慢成0.1倍速在看.....似乎BMW車頭車尾都過了一陣子....然後右邊這台車才突然失控的....
如果是行進到中間飛起來時擦撞...應該是BMW會翻車...因為側邊兩輪著地.....,但很有可能是廣角魚眼造成的效果,並非BMW飛起來
另外行車紀錄器的車主似乎也不打算讓,一點都沒有減速..(也許反應不及吧)
我原本一開始也認為你是故意講反話,
後來覺得~~~你根本在睜眼說瞎話胡扯一通!
甚麼廣角鏡會讓側邊影像看起來像飛起來??(另外舉個影片來看看好嗎?)
甚麼都過一陣子,右邊的車才失控??(你知不知道慣性這種原理?)
甚麼不打算讓,一點都沒有減速??(你從後視鏡可以看到那台BMW不怕死??)
您是不是那位bmw的車主或是朋友阿?
有沒有撞到影片15秒到16秒最清楚!!
難道那2台車磁性互斥,會自己彈開和飛起來??
imcrazy wrote:
可能車速過快稍微飛起來吧....至少有150以上吧...因為中線車道的車都已經超越外側車道車速許多...
如果撞擊.....當時被撞擊的車子應該飛向外側車道吧...
有沒有撞擊...警察應該不難調查出來...比對車身擦痕即可知道.............
如果有撞擊...比較好辦....如果沒有撞擊...就得要思考筆錄要如何咬死BMW車主了...絕對不能跟警察講因為自己緊張造成車子失控或是完全不知道怎一回事就撞上了.......
也許可以說BMW車速過快又亂鑽縫隙...因為風壓不平衡的關係,造成車身牽引失控....etc.....
不好意思~~
我又回頭爬文了一下~
噗~~~忍不住笑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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