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雞 wrote:
"合理" 不是自己感覺合理就行的 , 你這就是標準的自我感覺良好 .
...(恕刪)
現在的網友比較流行採用"自已感覺"來解釋...
消保法怎麼適用,抓個網友來解釋就對了..
下次我違規被警察攔下來,開完罰單我就當他面撕掉
你開罰是你的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我覺得不適用啊,所以罰款也不用繳了
右手一揮就可以

安迪月亮 wrote:
公務人員為了收費,訂定一些似是而非的條文加強其合法性,在民主國家還是可議...甚至可修法推翻...
納了這麼多稅給國家,難得讓政府單位服務過,十幾二十年才去一次地政單位讓公僕幫忙影印一張證明,
也要收費???
我個人覺得該砍掉重練的是你提到的規費法......(恕刪)
所以你整個砍掉重練吧 哈,你還是只看你想看的,我把稍微重要的圈出來給您參考看看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健全"規費制度,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法。
這前面就有人說了,我現在只是把法條找出來,收規費原因為何?
我覺得很適當阿,怎會似是而非呢?
不要說沒人會閒閒沒事去搞個好幾份謄本
今天要是不收費,本來實際需要1份,就多來個5份來備份
因為要收規費,可能就只多備份1份
要是不收費,想到要戶口名簿,突然找不到,還是剛好在外面
就又跑去申請一份,這時候就真的浪費資源了
FB上奇摩新聞已經被討論到爛掉的議題
每個人都變王老師 都可以預言寫APP的人賺不到錢 以後誰要寫APP
講難聽點 你不寫他不寫自有人寫
如果每個外資都這樣耍無賴
台灣的法律乾脆廢掉算了
谷歌在對上中共就低聲下氣 乖乖徹出北京
GOOGLE對上北市府就硬的比金鋼鑽還硬?還直接給你耍無賴 把付費軟體全下架
到別的國家做生意 可以不遵守當地規章嗎?
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們國家沒有這條啦~為什麼要遵守?是否是否是否?
難怪台灣的消費者都被當次等
反正我怎樣你們都會接受 還一堆人幫我護航
林伯就是十五分鐘緩衝期 怎樣?
林伯就是不在你台灣設維修點 怎樣?
個人覺得可以討論的是檢視期的時間長短
而非該不該有檢視期..
原來這篇只能閒聊

首先還是感謝這麼多人砲火猛烈的回應此篇
難得蓋超過10層的樓

但這麼多篇我就不一一回了
簡單說,現在的消保法第19條關於七日內退貨的規定沒有辦法明確的排除非傳統的商品
例如在實體商店買Office盒裝軟體,和在microsoft網站下載有何不同?
為什麼在實體店面買的軟體不能退貨,而在網路下載的卻可以退貨?
我不是要替誰講話,我只是就事論事
拿一個不合時宜的規定找特定人開刀,本來就有違公平
相同的事物應有相同的處理,不應有差別待遇,這是握有統治權的政府應該做的事!
其他的就不多聊了,反正~只是閒聊嘛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假設我今天下了一個過關的遊戲, 總共有10關. 難道我可以說... 我要每關都破了才能知道這遊戲好不好玩, 誰曉得下關有沒有騙人.
難道我全數過關了還會說... 嗯, 很好玩, 我決定花錢買了.
絕大部分人應該會把遊戲退了因為新奇感沒了. 這樣對寫遊戲的人公平嗎?
有人提到若是標題寫word, 但是買到的是notepad. 這種情況下, 15分內退款我想也夠了, 沒有必要要等到7天來試用.
再者,很多app 都有reviews,上網查查很容易知道這個app的風評. 看看別人的反應再買也是使用者要做的功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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