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在隔年有了消防專技人員跟各類場所檢修申報制度(也就是各位說的消防安檢)
但有多少人真正知道跟認識,在執行檢查業務的消防設備師,士他們存在的意義?
以本次發生大火的PUB而言,屬甲類場所,每半年申報一次,檢查內容就只有出口燈,方向燈跟滅火器
收費貴一點的,頂多3千,出了事卻要這些專技人員背責任?防火區劃跟防燄材料都不在檢修申報的項目內
頂多會遇到有良心的消防隊長官要求你去看防火區劃跟鐵捲門或防火門連動
防火區劃跟建材防燄檢查是內政部營建署的業務,可是防燄材料的認證卻是消防署的事,很奇怪!
消防隊只負責申報後的場所複查,而且認真講,三合一的申報有被覆查的嗎?我聽過的只有高雄市有而已!
消防設備師,士檢查不實還有2-10萬元的罰款,那建物檢查人員有處罰條例嗎?
請大家支持消防跟救護分家,而消防安檢就真正要求一定要專技人員才能執行業務,不要成為橡皮圖章而已!
1.喝酒後,人反應遲鈍
2.太多人擠在一個地方,空間狹窄,要跑出去也都要用擠的
3.火卻又燒太快 (對於逃生的黃金時間,一般人不太有概念)
而昨天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貼多年前羅德島CLUB的大火,死亡超過100人 ,也是類似的例子
完整版連結在此 (影片後面有慘叫聲,請自行決定是否要開喇叭)
所以還是盡量人多的地方不要去,另外還要有危機意識
PS: 影片中的掌鏡者的警覺性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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