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3456 wrote:
先找企業負責人看政令...(恕刪)
沒有用,也沒有意義
又不是小學生,還會怕啥記過警告之類的(我高中就不甩這些了)
會去之後還是照舊啦
公司接的單子,工程師還是要照時完成
不完成就有可能沒工作(案子少,人員縮編)
隨老闆出去幾次跟客戶開會就知道了
老闆老是對客戶說,我們這也能做那也能做,且只要多久時間多少錢.......
客戶就會要老闆做出來
老闆只動個口,最後倒楣的還是工程師

sunnymoon wrote:
這個會牴觸企業付加班費嗎 ?
重點是加班的效益是否大於付出的加班費
很多時候根本沒必要加班的.而老闆的心態是.既然責任制不多花錢.那當然讓員工繼續拼啊.他超時多少老闆就賺多少
要付加班費的話.老闆才會評估是否值得叫員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