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ensou wrote:這些犯人想回台灣受審,就是看上我們法律比較鬆...我們法律為何都比別的國家鬆啊~不懂!!...(恕刪) 他們急著想回台灣受審???除了看準台灣的法律對詐騙案確實比較輕與寬鬆沒有錯。但會不會被檢方移送??或移送了,會不會判有罪??都還不一定呢??老話一句,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銳寶貝宣判無罪跟江國慶冤死就是最好的證明。
煥仔 wrote:打個比方的話,今天去...(恕刪) 大部分人支持送到大陸好像是因為大陸那邊判比較重,但是應該是看受害人在那邊吧,如果大部分被騙的受害人在大陸,大陸也有管轄權,例如:有外國人在台灣殺了台灣人,台灣如果沒有辦法處罰這個外國人,這不是很荒謬嗎?所以如果被害人多數在中國大陸,送到大陸接受審判也是剛剛好而已吧,而且我記得台灣之前也有詐欺集團主嫌因為被害人在大陸,台灣法院不採用大陸警方被害人的筆錄,導致被判無罪,所以應該還是要看那些人做了什麼事,決定送去哪裡,不是因為看他的國籍,決定送哪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