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妹年齡小, 這種性侵害是"妨害性自主"...
但對方也是年齡小...雖然很可惡, 下面是刑法-
第 227 條 (未成年人)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妹符合這條.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7-1 條 (減刑或免刑)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 法官可能會減輕刑罰.
你知道嗎? 備案後, 應該是由檢察官接手處理起訴.
但是除了備案, 當初有去驗傷或者採證精液....之類的嗎?
被性侵很可憐, 年紀小不懂事被人家拐騙出去玩, 然後發生事情, 會是一輩子的陰影.
懼怕異性及社交畏縮, 甚至對人性失去信心, 影響一生.
建議尋求專業的催眠治療師及心理治療師.
全家人都會很辛苦, 要有心理準備, 有毅力堅強的陪她走出來,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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