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rossi wrote:軍人隸屬國防部替代役是內政部管的有這麼難區分嗎 不一定靠上面分海巡也是內政部雖然我也不認為海巡是在當兵別酸我我始終認為海巡像警察但不管當兵還是當警察都算服役用"服役"這樣就可以把替代"役"拉進來的對我來說當兵就是三軍陸海空不是三軍就是服役因為不是"兵"(軍人)
去年端午節假期最後一天,同時是收假也是我最後一次收假。在休假之前已經把很多東西都帶回家了,休假回來帶pda手機。5月31日晚上站22-24的哨長,沒辦法沒人了,要退伍也是要下去站。6月1日早上跟大家一起去餐廳用餐,用完餐回待命班,看到弟兄著全副武裝準備跑戰備。當我坐上營部的十噸半軍卡,他們正在跑戰備,坐在車上跟他們揮手說再見。從龜山到龍潭駐地說遠不遠,但離自由是越來越近了。十點多十噸半開進龍潭八〇四醫院,這是我第一次來龍潭八〇四醫院,也是最後一次。主要是載去體檢的士兵回來,趁著空檔時跟駕駛兵聊一下。才知道他是17號退伍,而我是今天就退伍,他心裡只有「幹」一個字。因為我差他二梯,但還比早退伍,沒辦法我有軍訓扣抵。跟我同梯的另外二人,卻不能同日退伍,不過都是在那一週退伍。回到駐地後,就先到餐廳用餐,用完餐後就四處亂逛,也去營部跟長官喇賽。到了下午1800營長發退伍令,今天退伍的共有三人,營長問說有沒有找到工作。另外二人回答有,我回答正在找,營長問我有沒有考慮簽下去阿。當然是不可能咩,還要問...拿了退伍令就回連上換便服,一套迷彩服和黃埔大背包,我也帶回家。離開營區大門,坐對面檳榔攤的白牌車到埔心火車站。此時此刻,我已經不再是軍人了,而是一名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