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kyt wrote:叫我農農 wrote:simkyt wrote:叫我農農 wrote:+1會不會也被告 ...(恕刪) 就要看你懂不懂法...(恕刪) 不懂我連這邊在幹嘛都不懂 有勞大師指點!!...(恕刪) 基本上不管+到誰的1都會被告不過~都是誣告因為有人不懂法律~叫我農農 wrote:不懂我連這邊在幹嘛都...(恕刪) 從叫我農農大,你的囧樣不難看出你不知道在這幹嘛!!
無影腳大師 wrote:就要看你懂不懂法.....(恕刪) 大師我有小讀一下了.....看到文....整個就冏掉....是誰教的...麻幫幫忙.....沒律師問...地方法院有免費律師....先問一問再去報阿....被反咬一口....就好笑了.....
忙了幾天沒時間上來 看了大家的發言大概看法都是一致的 其實早就請教過律師 說法跟夢心痕還有無影腳大大說的差不多真是佩服兩位 總之一樣米養百樣人 大家一笑置之就好令外針對這篇文 要是造成任何回文鄉民的困擾深感歉意~
FATE-EA wrote:毀謗 跟 損壞名譽 這兩個罪狀的成立是差在哪裡??小弟最近念公民實在有點不懂....還有公然侮怒罪... 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主要有兩罪:「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本罪構成要件為"公然",也就是要在多數不特定人或是多數特定人的情況下以侮辱的字眼辱罵對方造成被害人之名譽受損及構成該罪。當然辱罵的字眼也是重要的一環,提告者需舉證相關受害證據,證人、錄影(音)、另外場合也是重要的關鍵。(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本罪行為人主觀要有不法"意圖",以口頭方式故意散佈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若是以文字、圖畫犯者,加重其刑若能證明所言屬實則不罰,而涉及私人方面的品德、操守、隱私等則仍然要罰。注意:私德、品德、操守、隱私,以上四項成立的要件為:被告刻意探討、挖掘、破壞得知其隱私,則成立。若是在公開場合,提告者自行公開、開放、公眾皆知的狀況之下,則不屬侵犯隱私、私德之要件。(免責條件)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本條主要在說明違反毀損他人名譽之例外,有以上條件之一者可以阻卻罪責。以上這樣應該講解的很詳細了....如果還是不了解,我可以加入"案例"說明。
danielsu wrote:我比較好奇的是......(恕刪) 他本人吧!要開"歌仔戲"班~沒有一些樣品.怎會有學生上門?強調一下!我沒說歌仔戲的壞話喔~我小的時後!最愛跟我奶奶一起看楊麗花歌仔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