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PHARISEE wrote:
或許吧,我如果提告,結果會如你所言,但也有可能不是
但,我相信這正是推動法治繼續生根的重要歷程
...(恕刪)
我是支持你提告啦!!!
不過我之前也有跟你提過除非對方是林老師....不然你"也許不太可能成功".....原因就如小康所說的.....
但你隱忍不提告只是會讓壞人更囂張...你不提告訴對方永遠不會被判有罪的機會.....提告...要是檢察官法官哪跟筋不對...還是有機會判他刑的...雖然機率很低但就是有機會...
司法改革就需要你這樣的人...老話一句....司法是保護壞人的......如果好好利用是可以把一個無辜的人弄垮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當然你也必須有空閒才能這樣玩啦.....

告你的是林老師嗎??還是其他人?
誰這麼無聊跑來告我啊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67291&pp=40
台中小康 wrote:
再說一次你與本件原告一樣無聊。...(恕刪)
幫樓主護背一下...
基本上有沒有污蔑都是很主觀的....保證樓主一定可以根據這句提出告訴的....
如果又一直被不同人告......小康一生都在應付這種事情.....應該也會蠻落魄的吧...
台灣司法....嗯

UNPHARISEE wrote:
真沒想到你對我的發言...(恕刪)
台中小康的發言已經超越第三者的客觀,唯恐你去反擊的激烈態度。不像專業人士的行為。
是否提告反控誣告,就像別人告你,是企圖利用司法欺你不懂法律勒索和解金,現在你的努力,打一場勝仗。
於是攻擊方變守勢,一樣欺你不懂法律,激烈反對,頻頻發言,所為何來?
或許你評估局勢後,有時間有能力跟他反擊到底,最多也只是白忙一陣,但你也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對得起自己----我努力過。無須第三者嚼舌根。
挑起戰火的是對方,惹毛了,司法為何你反告就是浪費司法資源?台中小康何時防範過挑起戰火的別人,別惹事生非?譴責對方浪費司法資源。
不管成敗,我欣賞你的戰鬥力-----不容輕侮的戰鬥力。
假設樓主題告了! 不管後續結果如何! 至少讓對方知道! 不是所有人被告了都瞞不吭聲的! 或許會讓對方收歛點! 以後不會為了些小事提告。 不過也有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讓生活都亂掉!
如果不提告! 當然就像小康說的! 不用浪費資源! 就當作是人生中的一場插曲! 一堂課程! 至於對方可能會繼續爛用司法! 當然人賤自有天收! 夜路走多一定會踢到鐵板! 只是時間問題!
那回過頭~究竟什麼是專業?
簡單說就是提供自己所擅長的領域資訊知識,給來諮詢的人,決定權在誰? 當然是諮詢者!
專業人員只在某個領域提供建議,但是諮詢者所要面對的可能不只這個領域,他只是在這領域有疑問來找你諮詢。
這時可能就會衍生出:
專業者:我的建議才是最好的方向
(或許是!但是別忘了!你只在你所知的領域提供建議!也是就是說!你只看這個面向)
諮詢者:你的建議不見得是最好的選擇,我有太多方面要考量....
反正! 大家只要思考! 簡單想! 一個老闆管一家大企業,他有可能每個部門都去深入了解探究原理嗎?
頂多只是大致了解!再加上各個部門的專業建議,經過思考再決定出整體方向。
還是那句話! 事情沒有絕對的好與壞!
不好意思! 我太認真! 而且扯很遠!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