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都有很多漏洞可以鑽政府沒法規定私人土地不能放貨櫃 是不是這樣解釋?所以他高興放貨櫃也無法可罰濫墾之後罰款 有規定要復原嗎? 看來只有規定濫墾之後罰錢 罰了之後? 都砍了怎麼復原? 要重新種樹? 也要等時間吧?這些可惡的地主就是鑽法律漏洞 太無奈了
哈拉伯 wrote:這個就算有處理了阿因...(恕刪) 哈伯說的沒錯!貨櫃就是最大的漏洞!可攻可守,又不歸任何單位管!即使祭出 山坡地保育法、水土保持法...等等條款,地主還是可以大辣辣的作出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一條馬路之隔, 下坡低漥處就是福源國小和福源國小附設幼稚園,我自己有 4 個小孩, 能不怕嗎?拜託哈大, 高人出來指點吧!PS. 我還沒出事....隔幾天會浮出來換換氣, 感謝大家的關心!
罰了之後當然要復原未依相關規定復原的話可連續罰不過通常都是種個幾根芭樂或是有的沒的就了事然後那塊地放著長草等待下一次行動其實一開始那張拆除公告就有畫出來了他們只負責貨櫃中間那塊這是預料之中的結果 在龜山...不少地都是被抓&被罰過沒多久然後一抓到機會廠房就蓋起來的因為基本上只要一蓋好地主就可以毎個月等收錢了根本不用擔心會被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