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現在每天應該也在忙著賺錢吧~
這個如果要的要告.....對方請個律師就可以跟你玩很久了~
因為他只有打"白X..................."
並不是很明確的說"誰誰誰是白X..........." ; 或是"誰誰誰+三字經或五字經"...
況且白癡的定義很難界定,並不是像三字經或五字經一樣明確~
他可以解釋成是您文字裡所敘述的動作或想法,在他個人認知裡是白X的行為,...並不是針對你的人身做攻擊~
要解釋是可以很多啦~~~有錢多請幾個律師,你不一定告的贏,還有可能被反求償...
就算贏了...有可能只是被要求要公開道歉...
除非你是官員或是社會上重要人物...
你可以先試著發文請他對你公開道歉(如你願意他正式公開道歉就和解的話)...
從他的回覆裡有任何明確針對你人身的謾罵或毀謗,到時證據蒐集齊全點再去告不是更好~
當然你的回文不能明顯的誘導或引誘他口出惡言,最好是在文裡看出你很害怕且處於弱勢...
如他加以恐嚇...
那恭喜......除了公然侮辱外又多一條恐嚇...
且看他如何回覆再說~
不然單憑兩個字來告有點難度~
要告還缺乏一些確切的證據...
如果是他今天先發公開文來道歉,並說明是誤會一場,像我上面的解釋一樣,那情況就完全翻轉了~~
你整個很難有辦法了.......
因為此犯行輕微,又加上他已經公開道歉過了,又牽涉到他的道歉解釋等等...
很多人一直聳恿你去告,去開三聯單...但我不建議你現階段這麼做~
"先蒐集好整套的再來報案,再來告不是更好,更有把握~~~"
上過法院就知道有多麻煩,又不一定贏,變數很多...所以證據是越多越好...
要就和解,不然就要告贏...不要打這種沒把握的仗...

fredericyeh wrote:
這個如果要的要告.....對方請個律師就可以跟你玩很久了~
因為他只有打"白X..................."
並不是很明確的說"誰誰誰是白X..........." ; 或是"誰誰誰+三字經或五字經"...
況且白癡的定義很難界定,並不是像三字經或五字經一樣明確~
他可以解釋成是您文字裡所敘述的動作或想法,在他個人認知裡是白X的行為,...並不是針對你的人身做攻擊~
要解釋是可以很多啦~~~有錢多請幾個律師,你不一定告的贏,還有可能被反求償...
就算贏了...有可能只是被要求要公開道歉...
除非你是官員或是社會上重要人物......(恕刪)
看了一大串,總算碰到樓上這位大大的說法是比較正確的.............
我不知道開版的老兄或小姐跑過幾次法院,警察先生說的其實蠻有道理的,而且證據薄弱的情形下如果到了法院,
有可能是你被法官痛罵,法官說不定奉送你三字經........別懷疑,刑事庭常常有...........
如果只是因為白痴這兩個字去告人,你可能會白費力氣,而且很多人會認為你浪費司法資源..........
我這個芒跟樓主想告的那個芒有很大的出入阿~~~~別動腦筋到我頭上來。
分享一點小心得。看過醫院急診室嗎?
有個"檢傷分類站"。
所有必須進入急診室的,都覺得自己的病況十萬火急
車禍的,斷手的,打噴嚏的,明天要考試但是今天拉肚子的,美工刀割到手的,喝醉酒路倒的.....
整個急診室的資源要為了這些不斷進入自動門的病患運作。
今天只是有人因為撿遙控器跌倒瘀青,就要進入急診室掛號。反正掛號費出得起,反正還有健保
反正我就是瘀青不舒服,自己看到自己的瘀青都快要氣炸了........
你想想檢傷分類站的那位護士,還有週邊躺在病床上掛著氧氣罩手握著女兒的老阿婆、救護車上車禍滿身是血的男士、雙手緊握十字架期待醫師急救的結果的家屬、慌張四處跑櫃檯的媽媽、為了止血已經拆開第五包棉花的醫生、手拿X光片急著奔跑著醫院義工.......
你的病情還是病嗎?你要醫院幫你做什麼?你打算跟檢傷分類站的護士大吵一架嗎?
所以,警察有錯嗎?警察那30分鐘告訴你的事情,跟檢傷分類站那位護士的目的是一樣的。
微罪本來就不舉,到了檢察官那邊你就知道了。
況且,你知道法院有多少正義是非等著裁決?你知道有多少人等著判下一筆車禍賠償、判一筆醫療糾紛、判一個工作傷害、或是一個生命的失去值多少錢!
...只是對於法院來說,一筆案件就是一趟流程,不管他是大是小,通通一併『公平』對待。當有一天真的需要用到法院時,發現前面盡是一些名人為了選舉或是作秀的"公然侮辱"、"誹謗"案子卡在那邊,開一個庭就是好幾人力好幾小時,那你要怎麼辦?
你的正義也許也很偉大,也許在你心中構成了難以平復的傷害;但若真的是這樣,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正義要用什麼形容詞去形容。這個世界的秩序是所有人構築出來的,不是只有你而已。
對了,沒有意外的話,瘀青大約三五天就退了。搞不好撒隆適布貼半塊就好了。
認真,真的就會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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