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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贊成性工作除罪化嗎?

贊成,反正只要不是我老婆去賣,別人要怎麼賣關我屁事。
鼠人 wrote:
禁止不了就好好管理...(恕刪)

+1,禁了那麼久,還不是一堆茶店到處貼小紙條,被雨淋濕很難撕。
afu76519 wrote:
台灣人是很有趣的...
往往都把看不到的黑暗面 當作沒發生
也往往把討厭的當作不知道
問題是... 當作不知道 問題就會消失嗎?

+1,一堆不知所謂的道德鴕鳥,跟反對死刑的一樣不食人間煙火。
這個社會一堆成年人連自己都管不好了...
還管別人有沒有罪?真是怪哉。
社會制度的運作只是為了滿足優勢方的集體意識,
弱勢方遭到剝削不過是必然的。

這問題會一直吵到人類滅絕前...
這跟給公娼工作權,發工作證是兩回事~

話說私娼都是大官在捧場的~

中國瓢蟲章還是照蓋的!

沒罪!大家就拿小錢當娛樂去啦!
幹麻躲~

那抓姦以後是不是女的說我是妓女就好了!反正也不用工作證又有錢拿通姦也不犯法~

因為現場有領錢~

鼓勵不論公私娼要合法化可以,工作證就是在身份證背面打上鋼印
從良就先繳完稅在發新證~入法就是權利義務等同照辦!


既然是合法就是社會大家認同這行業,打上去就別想太多了~


既然公私娼行情不同那不管,合法就是看證件過關!別用別證給偽照空間~
還有人頭走私和強逼的!這樣做方便警方處理衍生問題~
大家熱烈的討論那麼久,好像都沒女性發表意見
以臺灣那樣的性工作環境,加上資方為了賺錢,搞到最後又演變成削價競爭
最後會剝奪到性工作者的薪資和福利....

我也希望性工作者也能納入勞健保,有勞退薪制有育嬰假
不過法律制度上得要真的嚴謹及其他配套措施才行!
例如性工作者,得例行半年一次的健康檢查...
想做這工作,必須先筆試、口試、道路駕駛,及格才發給執照才能去做
還有教育訓練、教導最新的G點產品使用方式,及最新最High的嘿咻pose

想嫖的客人,要注意有營利事業登記的才能去喔!!
記得索取統一發票兌獎

all right......我知道我想太多

再更進一步的想......
未來01的時尚生活,也許旅遊美食會有這方面的訊息也說不定...


有發票嗎? 可以打統編嗎?

我:老板,我上星期出差的發票,跟您請個款…
老板:

R258 wrote:


不過逼良為娼、賣...(恕刪)
為什麼性工作者一定預設指女性?
性工作者也有男性啊

男性都可以在這裏討論說萬一有一天我的老婆婚後發現是妓女怎麼辦?
有沒有哪一個女性會說萬一有一天結婚後發現老公是妓男怎麼辦?

女生做雞就是淫婦?
男生做鴨就是猛男?
議題討論的本身就預設了性別的歧視

憲法保障了人民的工作權
「性」不能成為「工作」
這樣的法條本來就應該是違憲的
吵來吵去的關鍵點還是在所謂的「善良風俗」
令人難以想像的是,所謂「善良風俗」這樣的主觀用語
竟然會放在力求客觀、公正的法律條文中
誰可以定義「善良」?怎樣才叫「風俗」?
這些都是任檢、警、司法解釋的
有太大的模糊空間
尤其當前的司法、檢察系統中又充滿男性沙文主義
所以直接就把「性工作者除罪化」等同於「妓女合法化」
說穿了
看到現在
不管是贊成或反對
都是因為男人想操控女人
贊成的說要以政府的力量來管這些女人
反對的則是怕自己身邊的女人管不了

連自己的老二都管不好了
有那個權利/權力管到別人的飽魚嗎?
贊成,合法管理。又可抽稅,增加國庫收入。定期檢查,也可保障國民健康。
話說萬一老公嫖妓怎麼辦?!妨礙家庭可以成立嗎?!

老婆找鴨怎麼辦!可以說是合法出軌嗎?!

那麼亂!真的搞的我好亂啊!

難保日後不會出現大家都是親戚~三個妹妹在花蓮、兩個哥哥在中壢、五個弟弟在萬華、七個姐姐在台中

女方淫蕩?男方放蕩?

無辜的是山寨版的孩子!沒有完整的家庭!

誰的錯呢?
你贊成貪污除罪化嗎?

你贊成收賄除罪化嗎?

你贊成賭博除罪化嗎?

............



性工作都除罪化以後,國中小學教育可能要重新教育了,

當你心情不好或是感到孤獨時可以選擇嫖妓,

但請選擇政府立案的,有定期衛生檢查的,還要索取發票!

嫖妓就像打靶一樣,要練習才能增進兩性關係!

政府甚至於依照年齡、身體狀況、學歷所得,

訂定嫖妓次數建議表、嫖妓方式說明書、嫖妓合格業者名單、1999查詢專線、、、!

性工作者也變成高收入的時髦行業,

家長也都勇於把子女送去從事此行業,

賺錢賺爽賺經驗也賺社會歷練!

華人社會禮運大同篇提早在台灣施行成功!



台灣人偽善到了極點....

怎麼可能開放?

只能做, 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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