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人生 wrote:
而我所說的移除,簡單來講
1.政府強力介入勞資雙方問題,就勞基法所制定的法規來執行,也提高罰款金額等相關法規
2.四五六七年級生、企業老闆需要有另一種價值觀存在,即賺錢並非第一目的,而是實現社會最高價值
也就是說,企業的價值觀不是以賺錢為目標,而是要讓這個國家的人民過更好的生活
...(恕刪)
可我發現現在的企業並非我上述所說的價值觀,而是即利潤第一,資源、社會都拋諸於腦後。
...(恕刪)
關於1,我認為我還沒能力討論到這種程度.個人是覺得片面的提出一些方法並不實際,畢竟這種
問題不是像腦力激盪這種處理方式.能做的是,在公司內盡所能的促使上頭主管往合理或是接近
員工期望的待遇與環境前進.(有聽過向上管理嗎
)關於2,呵~樓會越來越歪哦. 這大概要討論到CSR(企業社會責任)了.
你知道遠見雜誌的CSR評比已經邁入第八屆了嗎?
台灣的企業利潤第一我不反對,這本來就是企業的基本需求.但也不代表每個企業都將
員工.資源.社會都拋諸腦後.
有聽過碳足跡嗎?這幾年來不少企業都開始注意到這些問題,而不是只是一昧為了進入
市場而被動的做法(如歐盟的RoHS,或是世界一級大廠在推的HF/無鹵->這都是被動的).
或許台灣的企業對CSR的觀念還很薄弱,但仍慢慢的在發芽.


!你贏了我無話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