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按領選票的方式來領?? 都說了是人人有獎
比照大選用領票的方式的話, 通緝犯敢出來領嗎? 在國外長駐與唸書的人能領嗎??
代領的依據又是如何?? 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地方
就算領, 這些大企業的大老闆哪有多的時間專程為了這3600
其實, 從最基本的戶政系統來做, 領現金, 是最快的方式, 也不用等到090118
不管是誰, 一定都得報戶口, 各地公所也都結合戶政(當過兵的都知道, 有役男資料在排梯次)
每一戶只要拿著戶口名簿到戶政事務或是鄉鎮市公所所取一張"領據", 按照人戶口名簿裡的人頭給予一張領據
再憑領據到公營行庫或是郵局兌領現金(憑身份證印章), 喏~這樣就領到錢了
當中只要設定一個領辦時間, 假設是兩個月, (當然這段時間, 配合傳播媒體宣導), 時間一到就結束了
然後公營行庫或是郵局再憑收取的領據在向中央請款...
ex. A君家裡5人, 可以領18000, A君帶著證件印章與家裡戶口名簿到戶政事務所或是鄉鎮市公所辦一張"領據"
內容載明戶口名簿裡的部份資料(可供筆對)
隨後A君只要拿著領據+證件印章到到公營行庫或是郵局兌領現金
整個過程可以省去行政與製作的龐大費用,
與其多花這些錢浪費, 可用發現金再加碼, 而且人人都能受益, 12月中隨即就能開始
(當中也可以透過家人的代領, 讓通緝犯或是留學, 長駐國外的人可以享受到他們該有的平等權利)
請不要過度擔心人民拿的錢花或是不花, 敢發就不要怕人家存
xuplpc wrote:
整個過程可以省去行政與製作的龐大費用, (恕刪)
發領據一樣有行政、製作成本
而且人民要跑兩次
無形成本反而更大
現在的危機不僅是信心層面
台灣仰賴高度的出口產業來支撐
現在主要市場美國、大陸的經濟嚴重萎縮
使得台灣賴以維生的產業沒有訂單可以接
因此不論是消費券或是直接發現金
所得的效果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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