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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我已經跟了70幾層樓了(最前面+從50幾層開始),因為我啥都不了解也不懂,所以不敢發表意見
但看到現在,真的覺得不管情況是怎樣,問題在哪裡? 似乎都不是重點了
光是遇到事情是這樣的處理方式就覺得極度的不認同
一家企業的誠懇、信用、商譽全部毀於一旦
光是這次的事件是不是代表著之前都沒聽過有事就真的都沒事?
未來類似的事又會是怎樣? 應該說還有未來嗎?
該公司是不是想著事過境遷...只要廣告再打一打就啥事都沒有了?
無言...悲哀...
告贏也好告輸也好,我就不信幾十萬的點閱率維大力不痛不癢~

最好他們認真告下去,不要以為在這邊蓋大樓是蓋我們爽的,
看到文章的都打打字吧!
用更大量的消費者反彈聲浪讓他們知道他們錯不在汽水是不是長了螞蟻,
而是他們用什麼樣的心態對待每一個這麼多年來喝過他們汽水的消費者。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但在消費者打開包裝以後,廠商可以選擇是否要對消費者補償...(恕刪)


沒打開怎麼看的到慘品有問題??
battery0922 wrote:
沒打開怎麼看的到慘品...(恕刪)
x光機掃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battery0922 wrote:
沒打開怎麼看的到慘品...(恕刪)


重量、外觀、保存期限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終於看到專業人士而且...(恕刪)


小弟就是廣告代理商,
沒錯,這種負面新聞出現時,
就是廣告代理商要負責出面處理的時候,
我們的處理原則是盡量請媒體減少報導,
但用告誡媒體要撤廣告這樣的處理方式,
我是第一次遇到,
我們是不會用這樣激進的方式啦,
這種方式是先傷己再傷敵,
廠商除非不想要業績了,
不然用撤廣告的方式實屬不妥。

我們有一套SOP在處理這樣的事情,
只不過,當最近看到這個例子,
真的我們跌破眼鏡,
因為不交第三公正單位公評,
而強行用這樣的方式處理時,
廠商自己未來犧牲掉的,可能就不只是一個道歉這麼簡單了。
月工金失人二 ..大家真的可以一直挺他到底,但是最後這個責任卻只有他一個人擔.(恕刪)





我相信當初樓主PO文跟後續發言就早知最後責任都在他自己..不管失敗被
罰.或是成功獲得補償...都不會是我們鄉民能分攤...

但.如果你連相挺都做不到.只會從頭潑樓主冷水到現在...那我送給你一句
話:請閉上嘴..去蹲在旁邊看戲吧!


現在不管是GOOGLE還是YAHOO,
輸入 維大力 後面都是廠商的產品了.......
聲援一下樓主!!!!!!
小弟蠻愛喝汽水的,但想說喝垃圾飲料多少補一些營養成分也好
會買的就是他們家,xxp跟xx多水
通常比較常買他們家的汽水來喝,因為比較便宜~~~~
但現在......還是買xxp跟xx多水來喝好了

純粹看不習慣廠商的態度!!!!!!!!!!!!!!!!

我可沒說你不好哦,千萬不要告我拉~~~~~~~


有空大家一起來騎車吧
那,假設+如果廠商敗訴了
那樓主會不會考慮提誣告討回公道呢?????????
然後象徵性要求賠償一塊或登報道歉.........
以樓主名捐款也不錯!免得用公司名他們還可以報稅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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