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你可以用580賣回給黑人,然後跟他說你要自己直接捐580給慈善機構,
如果他也覺得買潮T就是做善事的話,他就會買了。
...(恕刪)
100元已經捐出去了,頂多就用480買回來。
超級不行者 wrote:
退婚--原來還只看作宣傳手段,
現在看來,
還真是有先見之明
jhvk wrote:
應該是在賣"潮"
今天報紙上看到
柯有綸、郭世倫也創立潮牌,昨推出700件服飾做「愛心販售」,每件1280元,所得20%捐給兒童福利聯盟,也就是捐出256元,兩人說「義賣是全額捐出,愛心販售是捐一部分,當然可以全部捐,但考慮營運狀況和永續經營,全捐會賠很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6/4/23z73.html
為自家潮牌打知名度做形象,最符合效益的方法是打做公益的愛心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