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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想當初有請這家代購嬰兒車...

拖我快2個月....說詞也一樣..一下在海關...一下1千多箱貨品要開...

不然就是司機去機場載貨...卡在海關等等...

哀....總之理由真多.....提告所需要的該準備都準備好了說....

結果退錢了事....想說就算了....

至於誣告嘛....

裁判字號:86 年 台上 字第 6945 號

裁判案由:誣告

裁判要旨:刑法上之誣告罪,在主觀方面,固須申告者有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思;在客觀方面,尤須所虛構之事實足使被誣告人有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始足成立。

總之要是你出於"誤會"或是有此"嫌疑"向該管官署申告.只要申告之事非出於"虛構(子虛烏有)"

就算檢察官查無證據事後不起訴.也沒有誣告罪的問題啦.....

所以有請這家代購物品.東西又拖很久沒來.推託之詞一大堆...告下去...安啦...

不過要告就要一次全告...如詐欺.背信...將你認為它會構成那一條刑法的通通告.....別只單告詐欺...

不然檢察官只會針對詐欺辦....其他才不理你哩




geraldstukov wrote:
各位網友請問各位有多...(恕刪)

強列支持!!!

希望有心的網友們也可以提供資料給geraldstukov,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同志互相勉勵

geraldstukov wrote:
各位網友
請問各位
有多少被害人?
請跟本人聯絡
使用私人密語
本人將要提起集體告訴求償
有意願且有證據者
並且有歷史紀錄者
請墾請幫忙 (恕刪)



說幾句實在話

真的不太知道你
畢竟你的 id 知名度並不像樓主 or BACK 網友...還有其他的網友高

萬一你是兇手...
若給你相關資料聯繫

不就等於自殺行為

如果可以的話
不知是否可以由知名度較高的網友來統一提告會比較好呢- -


嗯...以上的話
可能難聽了點...
不過只是把想到的事說出來而已
知名度喔...
發文很多這樣算嗎?05年註冊到現在
這帳號也不想讓他臭掉
至於是不是兇手...
本人唾棄這樣的行為
再者
本人雙親健在
很多事情在這也說不清
還是見面詳談
(約高先生事務所見面)
這事情可大可小
也會過濾是否為"間諜"
昨天就一直在想怎過濾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早餐
geraldstukov 的提議很好
只是相關作為早已展開而且已付諸行動,
抬面上及抬面下皆有義工(日必購受害者)各職所司
(既然geraldstukov你都明講了,那我只好透露些口風了)

基礎上述故不宜分散力量, 我的建議是請 geraldstukov 主動連絡 BACK 網友或樓主陳先生
或 BACK 網友或樓主陳先生連絡geraldstukov以進行後續相關事宜
這只是聯合集合各位的力量
至於會懷疑本人的問題...
也是啦
不過本人也一時不知道怎麼證明...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味的早餐

geraldstukov wrote:
本人將要提起集體告訴求償...
並且只需以證人方式出席...(恕刪)


開庭時請記得通知一下,本人想參觀一下開 LP.G.N 出庭的人在法庭上
會是甚麼嘴臉
所以 本人提供法律顧問還是已經有人願意支援!?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午餐

不再沉默的羔羊 wrote:
geraldstuk...(恕刪)




推~~~~團結力量大

geraldstukov wrote:
所以 本人提供法律顧...(恕刪)


你好,我的建議是不應分散力量,
如之前網友所提,
應該集中力量彙整於陳先生跟BACK小姐

我建議是跟陳先生、BACK小姐(已經累積不少受害者的資料),
統一受害者們一起提出告訴,

會比單槍匹馬各自找受害者提告好許多,集合眾人力量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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