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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被過肩摔

demon978 wrote:
鄉民,怎喇低賽喇好幾...(恕刪)



阿台,你怎麼還在關心那女的有沒有露呢?

版面上嘴砲的,是摔倒,壓制,拖行這些動作,是不是執法過當,連他用柔道的哪一招都在研究了

有沒有妨礙風化,或者有無違法違規,不是那個警察能決定,依他的說法是去"勸導"

既然他沒有強制性的行為,如上銬等

也似乎一切的爭議,都是在那女的辱罵執法人員後開始

白色恐怖?沒那麼嚴重啦,現在滿街都是監視器,人手一台DC,毛還沒長齊的醜女都敢對警察X你X78了



另外一個題外話,所謂的白色恐怖,以現在的價值觀和人權來看,是很可怕

但是在兩岸交戰(除非認定說823轟不到台灣,台灣就不算有戰爭)的戒嚴時代,主張叛國,反政府的人士被抓

且大多數被抓的,不是反政府,就是所謂的匪諜

在當時的年代背景,或許不是那麼完全沒道理

美國聯邦情報局在冷戰時代,抓的政治犯不會比台灣少(他們好像叫反戰人士?)
老實說執法真的過當捏!當事人只是不鳥他,就算罵他三字經,也不能這樣摔吧...至少call女警過來支援...
唉.........

欺善怕餓、躲在路旁開罰單.....這就是"台灣警察"唉..........
3065 wrote:
阿台,你怎麼還在關心...(恕刪)


人家說的要看,不要回的牛頭不對馬嘴

該警員無任何值勤任務與理由,違法單獨 進行天知道他在幹嘛的公務,還勸導勒
該警員單獨跑去找西施剌賽本身就是一個大BUG

警察故意挑釁+1
西施被挑釁成功,罵人有錯+1
警察違反比例原則使用過當武力對付平民

就算被摔得是男性,我一樣認為該警員違法

你講再多也沒有用,該警員的逞處都出爐了
他的長官也認為該員警違反比例原則

請問您還在辯甚麼

imcrazy wrote:
便衣警察本來就可以隨便押人了呀...管你是男女..... 男的更慘....
被打受傷骨折...是你家的事情...反正有國家賠償呀!!!還有警察聯保....警察哪會怕???

前不久也發生過一個男子跟老婆說要下樓買早餐...
然後就被一群人問..你是不是某某某...回答不是...就被拳打腳踢...然後跟他說我們是警察...要帶你回警局...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要是反抗傷到便衣警察可要要上妨礙公務吃官司的........
然後警局發現是良民...就放他回來......他只好跟媒體哭訴.....哈哈.......你能怎樣...只能申請國賠吧.....醫藥費幾百元加減拿吧!!!

不過他似乎受傷蠻多地方的...應該有反抗吧.....不知有沒有被警察告妨礙公務....這就不知了....因為新聞沒繼續追蹤.........(恕刪)

新聞在這.....只賠醫藥費...有健保才多少錢呀?
http://www.nextmedia.com.tw/special/index/type/Article/PubDate/20091216/ParentType/Tree/ArticleID/32162371/IssueID/20091216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實在離譜!警察抓賊錯抓民眾還打傷人!北縣三名便衣警察昨誤將一名買早餐的男子當成嫌犯,持槍衝上前抓人;男子以為對方是黑道份子,嚇得趕緊逃跑,沒想到便衣警竟用槍托打爆他膝蓋。雖然警方發現錯抓緊急道歉,但被害男子痛斥:「沒亮證件也沒穿制服,我哪知是警察?如果繼續跑,是不是要開槍射我?」

亂抓人還打傷民眾的是台北縣新莊分局警員,昨上午九時許,由小隊長李宏貞帶隊共三名警員,到北市德惠街埋伏追緝一名竊盜犯陳盈州(32歲),卻將無前科的路過民眾丁鴻志打傷。

丁鴻志描述,他當時從新生北路住家外出買早餐,突然有兩名彪形大漢衝出架住他脖子,「還問我是不是陳某某,我一直說我不是!」丁鴻志指出,對方未表明身分,也沒出示證件,「我根本不曉得是警察,還反問『你們是不是抓錯人?』」丁男說未得罪人,無前科也沒被通緝,「看他們兇神惡煞的樣子,以為是黑道尋仇找錯對象。」
丁鴻志說,由於對方要把他拉進旁邊大樓,「我怕被黑道抓走才想掙脫。」過程中雙腿被重擊受傷。丁男遭制伏後被上銬送醫治療,但警方核對身分時發現傷者並非陳嫌,連忙致歉,表示願負擔醫療費用,但丁男很生氣,「我已受重傷,可能變殘廢,道歉有什麼用!」

對於警察選擇性取締

柿子挑軟的吃這種行為

非常不屑

今天又打兩次110檢舉違規停車

給你猜怎樣

警車停在租書店前 鳴警迪

鳴一分鐘在裡面看書的沒出來牽車

他就把警車開走了

連開單都沒有開

他們坐在警車裡 眼睜睜的看著 媽媽拉著小孩下著雨被逼的走到馬路上與車爭道

也不願下車進書店強制驅離

最後連開單也不願開單

做個樣子就閃人

這就是大家幫忙說話的條子伯伯

為什麼不取締

為什麼裡面看書的人明明外面有警車也鳴了

也不出來移車

告訴你! 官商勾結!

我去檢舉

警察跟我說叫我不要再檢舉了!

因為"會造成商家的不滿"

暗 !!

人家走在馬路上給車撞死 你警察要不要負責?
我同學在當北投那警察

你們知道嗎

這些條子去買東西吃

一般店家都會給他們特別的價錢!



魚肉香民

3065 wrote:



阿台,你怎麼還...(恕刪)


阿宅阿,你怎讀文的能力與法律常識如此差勒?
請教阿~若你非現行犯,警察有權去你家要你拿身份證出來檢視嗎??
還有阿~大家沒說西施罵人沒錯阿~別再亂扣別人帽子啦!
你真的要好好用功唸書喔!!多唸點法律的書,多提升讀文的能力!
我可是很真心的建議唷!
還有別再扯東扯西啦~小弟我真的要看露毛,我寧願看你露也不想看那位西施啦!
真的很懶得回你的文,所以這真的是最後一次囉!
阿宅~加油~好嗎!?
326598 wrote:
老實說執法真的過當捏...(恕刪)


人都已經把鐵門關下來了
如果今天兩人關在裡面
我看不知又會扯出什麼羅生門
1+1=3 wrote:
應該把他衣服全部撕掉...(恕刪)


女生為什麼不能穿藍白拖?
你趕快去廁所吐一吐好了。
很好奇警備隊到底是什麼樣的單位,為什麼被犯法後被懲處的警員都被調警備隊。

上網查了一下, 給各位參考,這位柔道高手警察似乎是"又"回警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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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節錄某雜誌社的文章。

一般各警分局警備隊大多是有違紀之虞、無戰力的員警被「放逐」之處,一般警界對「警備隊」總是負面觀念居多,會待在警備隊的員警,多是無戰力或有違紀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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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查資料的同時,也有找到很心要做事的警備隊長的資料(雖然是官方訊息)

我好奇的是

1.為什麼調到警備隊就是懲處,是因為權力變小? 還是等級變小?還是油水比較少?

2.為什麼友違紀之虞,或無戰力的不能乾脆叫他掰掰,招考新的人進來算了。因為不符合公務人員的退場機制嗎?


[A Man After Dark]『文字/影像/音樂/還有過剩的自我意識』http://blog.yam.com/aj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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