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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犯飆車, 強姦的罪的人應該公佈他們家屬照片跟姓名才對...


通通來 沒在怕拉 wrote:
所以~我贊成重罰
但我跟你們這些鄉民不一樣的是我不贊成連坐...
在怎樣都不關他父母的事......!!!!!!!!!!!


同意+1

天下沒有父母會教自己小孩長大以後要學會飆車、強姦的吧
常看到新聞...是肇事者的家屬代替自己的小孩向受害者家屬下跪磕頭
看了就很心酸

他看到自己的小孩變壞 已經夠心痛了
還要替他下跪道歉 面對不屬於自己該承受的責難 又是再一次的傷痛
還是那句老話
沒有一對父母會對自己的小孩千叮嚀萬交代的要他長大一定要變壞 一定要殺人 一定要作姦犯科的 不是嗎

至於那些飆車砍人&強姦犯&殺人犯等...
全部都要以暴治暴啦!
怎麼砍人就怎麼砍他
強姦犯...用哪裡強姦就砍哪裡 生理有反應的地方...砍!

這種人...侵犯人家人權的就沒有人權可言
看誰還敢亂來 氣死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通通來 沒在怕拉 wrote:
為什麼犯罪的人要父母姓名一起公佈?...(恕刪)


因為享受了快感就要對後遺症負責
叫你妹聽電話 wrote:
這篇讓我想到大逃殺裡...(恕刪)

敢問每年隨機命令數班國三生自相殘殺
跟降低犯罪率有什關係嗎?
PSIR wrote:
而且鞭刑實施過後應該...(恕刪)


兩蔣時期的冤獄高達3成
您真的確定那是你認為的輝煌時代嗎
在怎樣都不關他父母的事+1

天下父母親總是希望子女成龍成鳳
學壞是個人行為
與其他人無關
鞭刑?去勢?
有可能嗎?~別的國家我相信
自己的國家~唉~~~~
深夜問題多~沒事待在家是最好不過的

擁槍自重?更不可能
只會讓這個社會更亂
吾日三省吾身:高乎?富乎?帥乎?否,砍掉重練!
FiFi.Hsiao wrote:
同意+1天下沒有父母...(恕刪)


如果犯法的人是未成年者,

小弟贊成公告其父母姓名。

因為此人既然無法對此行為負責;

則必須有人對此負責。

但是,若犯行者已滿18週歲...

那麼,這人犯賤。

與其父母何干?

+1
特別是強姦犯…
人權…
那是「人」才有資格擁有的…

那些畜牲…
想想未成年的飆車族,車從哪裡來的?

細漢偷摘瓠,大漢偷牽牛,
會寵孩子的父母沒少過,
孩子大多數的行為是由小到大、
日積月累教出來的...
真的欸
要不然一堆王八蛋在橫行
家人也不管
自以為有人權
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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