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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鳥了!新婚首次回娘家卻與岳家不歡而散(補充版)

50幾萬的金飾 再怎麼說都不是一筆小數目

先是在家裡弄丟了金飾(暫不論責任歸屬) 再來樓主包了一個是預期中10倍大的聘金(6.6萬->66萬)

純屬個人觀點:

樓主的岳父



見笑轉生氣了
李組長眉頭深鎖, 深覺案情並不單純.......

究竟是岳父私下拿走岳母頂罪還是岳母拿走岳父下達搬家令,或是另有奇人呢?

請繼續觀賞下集的新玫瑰捅林眼
搬出去吧
我認為啦...
你岳父可能覺得你要娶他女兒又要賴在他房子
說難聽點他可能就是看不起你, 覺得你要吃軟飯撿現成的
他知不知道你年薪200我是不清楚,
他自己應該是想說, 老子房地產幾億, 你年薪200算個什麼屁
拿個幾十萬出來就想賴在我這了嗎
不管怎樣, 第一步: 在最短的時間內離開他家
本案疑點甚多,玄機重重,建議樓主先不要管那麼多了,搬出去住.享受一下小倆口的生活,先不管岳父家了
總有一天會水落石出
小弟有不同之看法
關鍵在於樓主在錢不見時候的態度
不但賠笑臉還說"財去人安樂!"
就我的推測
一般人如果遇到這種事情的反應
修養好一點的至少也會臉色不佳
水平低一點的就"橋"下去了
除非你是身價上億的富豪..否則一般人哪有可能說出這種話..還可以去蜜月旅行
再加上你事前的聘金又多給
難保讓你岳父不會聯想到是不是被你設計了
"先多給60萬再藉金飾不見要回50萬"再加上"背負一輩子弄丟貴重物品"的原罪"
所以他就越想越不對
才會說出那種話
一來表明50萬不會處理了!二來也為自己的行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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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如有雷同純屬推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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