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抽了好幾年的二手菸~~真的很想問你們這些抽菸的,當你掏出菸時,也沒有想到別人也有不抽你二手菸的權利??聲請大法官釋憲~~我看免囉吧~這已經是侵害權力最小及最有效的範圍~這個法違憲的機會幾乎是o真的感謝政府在這麼不景氣的時候,讓我們這些不抽菸的有"賺外快"的機會~~公司這些"履勸不聽的"~~~先感謝你們為我們家"提供額外收入"的機會~~~
讓別人抽二手煙已經很過份了還要讓別人撿煙蒂抽煙的十個有九個會亂丟煙芾剩下那個不是不亂丟,是因為在他的床上抽煙有得還故意丟在一些奇怪的地方明明廁所就有垃圾桶,就是一定要丟在小便斗裏不然就故意塞在一些縫隙裏面抽煙的當然有人權,但是想想造成的後果
我從大二時學會抽菸,到現在也快10年了,但是我絕對不在有非吸煙者的室內抽菸,因為當我不抽菸的時候,我也覺得煙味不好聞。在路上我也不邊走邊抽,也自備小盒子裝煙灰煙蒂,抽到一半有人經過我也會暫停然後走遠一點,這樣的作法應該還算是尊重非吸煙者吧。以前都是在公司樓下抽菸(戶外廣場,在巷內,偶而才有人經過),但是現在公司大門貼了禁煙標語,那我是不是就不能在那裡抽了?(我認真的問,希望好心人幫我解答,因為我看完了條例還是不明白在公司樓下戶外廣場可不可以吸菸?)另外再問一下,師大夜市有家咖啡店之前是全面開放吸煙(雪茄、煙斗.....),來的客人也全部都是吸煙族或是品菸族,現在法令一頒布,是不是連這裡都不能抽了?如果不能,我真的要抗議啦!因為店家已經明確告知此店開放吸煙,非吸煙者可以選擇不要進來,那為什麼還要禁菸?再問最後一個問題,法規有規定幾種營業場所要晚上九點後才能開放吸煙,那下午場的酒店......?( 我是不去啦,不過我很好奇,有沒有立委大人會去? )希望板上有人能替小弟解答,也希望吸煙族和非吸煙族都能以合理且顧及對方立場的態度下來討論這菸害防治法。
我不吸煙,也不排斥別人在我旁邊吸煙,但我很討厭看到以下行為:1.在小孩和孕婦旁邊吸煙,2.吸完煙後亂丟煙蒂,3.走路時看到地上有煙蒂或上廁所時洗手台或小便池裡面有煙蒂,4.騎車時看到前方機車或汽車駕駛手拿一根煙並將煙灰抖落在地上,5.抽完煙後雖然將煙丟入煙灰缸但沒有將煙熄滅,看著煙灰缸上的菸薰裊裊升起以上的行為我相信每個人都應該有看過其中一些,對我來講,我並不排斥人家吸煙,但我看到吸煙者有上述行為的時候,每看到一次對吸煙者就會多增加一份的厭惡感,久而久之對吸煙的行為自然就會不表贊同,這樣的感覺雖然無法對吸煙者直接造成影響其行為的效果,可是不要忘記了,當有這樣子感覺的人越來越多的時候,就會形成民意,而這樣子的民意就會促使候選人提出順應民意的政策,甚至是影響立法的結果,所以我可以這樣子講,今天煙害防制法的通過是這些抽煙者自己犯賤所造成的,如果今天大部分的吸煙者在吸煙時可以考慮一下其他人的感受的時候,有必要立出這麼嚴格的法嗎?同樣的道理,香菸有必要課徵越來越多的稅金嗎?也許現在某些反對煙害防制法的吸煙者本身是很體諒他人也很遵守秩序的吸煙者,可是這些人難道都沒看過其他吸煙者上述的這些行為嗎?只能說被其他不遵守規矩的吸煙者拖累了。
禁煙我是很高興啦!尤其有非吸煙者所在的場所...但是私人空間也禁止我覺得過分了點。如果是怕吸煙者本身以及二手菸造成醫療資源的額外負擔,那應該從醫療資源的負擔去著手,比方說吸菸者罹患呼吸系統相關疾病,不得申請健保給付之類的規定...類似一般保險,都有的酒駕飆車除外條款一樣...話說,前幾天看頭文字D,拓海他老爸有自帶隨身煙灰缸喔!滿符合我之前去日本的印象。那一次我自己恍神闖了紅燈,結果一個開改裝車的龐克頭在離我7~8公尺遠的地方緊急煞車...聽到尖銳的煞車聲我嚇了一大跳,轉頭看看他,只是很紳士的比個手勢請我通過...這種飆車族我沒事不會想去推動立法限制他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