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j&K wrote:未來岳母~希望自己匯錢到女友戶頭~給女友安心~也當做購屋的錢~給她當保障~你會做嗎??*不是幾萬~而是幾百萬..... 既然是購屋基金~那找時間直接去看房子..下定~~買一買就好啦..留一些..就說要當大小聘和結"昏"用的就好了
妮小雪 wrote:保障不是用匯款過去....(恕刪) 看來你是再找我這種的...(開玩笑低... 別當真啊!!)-------------------------------------------我贊同開聯名戶的做法一來 "錢" 大家都看的到二來也不會把話說的很死三來對於金錢的流向也容易掌握
換個角度想~這種時候反而要考慮對方可能拿這筆您的血汗錢做些什麼,有可能是他們有什麼亟需或是隱藏狀況需要用到才會這樣.不過無論如何有這樣的狀況不告訴你反而用誠意來壓迫你,這樣的親家才是真的誠意不足~牽扯到錢的問題,絕對要想的很清楚,建議先考慮你能犧牲的"數字"並有著不拿回來的決心,然後問對方你心中的"數字"匯過去的話他們是否接受,不行的話表示你的誠意無法達到他們的"需求",個人建議這婚姻得從長計議.
我前女友跟我交往時,她也是說她家希望我拿一千萬的聘金過去當押金說是怕我以後不要她,這筆錢可以當膳養費,我問了她一句,那妳的嫁妝有多少?她跟我講不會很多吧!那我就回問她一句,那即然是押金,那退貨時,押金也可以退回來吧!~~最近因為跟她分手,而強顏歡笑,但看了樓主這篇其他網友的回應,令我不禁霍然開朗,我看開了,如果今天婚前就有 這樣過份的要求,那婚後的要求恐怕會更多吧!給樓主一個建議,不要匯,因為女方還有女方家是貪你的錢,而不是你的人選擇分手走人今天你匯了錢,日後你父母知道這件事的話,會對你女友有什麼想法(這個女的他們家這麼貪錢,又從我們家拿這麼多錢走,反正他們家是賣女兒,那就好好的使用她囉)你女友日後的想法呢?(今天老娘是嫁到你家當女王的,你家兩個老的整天使喚我東,使喚我西的,老娘之前在家都是當大小姐的,連倒水都有人服伺,今天居然要我來照顧兩個老的....)之後就會開始有磨擦,接下來你就不得安寧了...........分手的理由就說:最近公司倒了,你要跑路了,你不想連累她,所以選擇分手.............
我認為不應該的原因有兩點1. 你自己都不確定你未來老婆能不能相信而要來網路上詢求意見的 那我認為你還不了解你老婆2. 都要結婚在一起的對方(你未來老婆)還搞這種難題 顯見她不夠愛你也不能體會你如果你硬要聽網路上的意見而不能自我判斷的話 那麼我說我的情況給你聽結婚前 我岳父也是要我給他女兒保障 而我當時還想去國外繼續生活唸書(我是從國外大學畢業回台灣的 工作幾年後又想回去唸碩士)所以岳父拍胸脯保證我讀書這幾年若財力有問題會罩著我他認為我去唸書就是一個對她女兒很好的保障而我因離加拿大過久 居民身份有可能被取消 目前沒工作而且還要幫老婆辦依親岳父二話不說放了五百萬台幣給我當作我的財力證明 就這樣一直放著而我自己在台的幾百萬財產 就先丟給還在台灣的老婆和小北比用錢是拿來用的 不是拿來做人家這種虛偽保障的又我不太相信對方家庭是個正常沒負債的家庭因為這種要求太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