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引進外國的電擊槍及塑膠彈,一定要有法律的規範,而在立法時,委員又必須考量到選民,保住自己的選票,往往會以人權為由,導致法律無法成立。台灣警察真的很無奈,做對事沒有人給予鼓勵,一旦做錯事便被媒體大作文章,影起社會輿論,使警察的尊嚴大受影響便間接影響一位警察對自己工作的想法。而警察在進行工作時,往往又會受政府官員、上層長官的影響,對也不一定對,錯也不一定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