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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員警當街開槍..這次出人命了...

支持警察+1

怎不順便把前座的一 起斃掉?
我倒是希望我的故鄉能多幾個這種警察o 不然現在飆車族就不會這麼猖狂了o
害我不得不把我的父母帶上來台北同住o

真不懂那些父母在想什麼? 每個到警局領孩子的父母都說我的孩子很乖啊! 都是別人帶壞的o 問他們, 妳的小孩平常都在做什麼, 讀書,課餘都在做什麼,卻都一問三不知o

沒錯啦! 賺錢很重要啦~ 但是你們這些父母嘛都幫幫忙一下, 也多注意一下自己爽過的後果, 都在做什麼,教育一下o

台灣新聞和記者, 請大家不要只相信他們的片面之詞, 那些新聞企業員工早就把自己的[新聞工作者]的自尊踩在腳底下了, 一堆發表感言的記者o
誰還記得新聞媒體是要真實報導事件真實面,追求觀眾看不到的真實面! 而不是自說自話, 濫用公器o

大家要自己去研究每件事情的真實面! 不要再被那些電台洗腦了~
說真的我不是很喜歡 波麗士 大人的
不過這次開槍是件應該只是誤殺 我想 開槍的也不想暴頭

如果真的是這樣而波麗士被記過
我會想說 請警政署以後 波麗士不用配搶 發電擊棒就好了
只樣 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看完大部分的回覆, 好像幾乎都是一面倒的認為"警察做的好" & "對方該死"...

小弟有些不同角度的看法, 僅供各位參考:

1. 對空鳴槍需要這麼多槍嗎?
中東地區很多游擊隊喜歡對空鳴槍示威以及慶祝, 但是也常常發生流彈打死隔壁村莊無辜的人民的事件, 原因就是子彈對空發射以後, 會受到重力的影響落地, 加上軌跡不是很穩定, 射出高度又不確定, 所以比直射目標還容易誤傷其他人...

今天, 對空鳴槍的子彈非空包彈, 子彈也是會落地的, 加上台灣人口眾多, 子彈落地過程中會打到誰都不確定...

今天是打到"疑似嫌疑犯", 明天若打到無辜在路上行走的路人, 或是在家裡休息的良民...請問各位, 還會是"警察做的好"嗎?


2. 賦予員警執行公權力的力量很重要, 但是執行公權力的時機以及對象更重要

我討厭飆車族, 我也極度厭惡時下不少年輕人自以為是的囂張態度, 但是這些不應該影響我對事情的判斷, 對於警方更應該是如此...

以目前開放給所有人知道的訊息: 遇警察臨檢, 遮住大牌, 拒絕停車受檢, 而警方懷疑是遇到通緝犯, 所以進行追捕

懷疑 不等於 確實

警方這時候的職責與責任在於抓到這兩位疑似嫌疑犯, 讓他們接受調查, 而不在於直接判刑....

在這樣的情況下, 員警當下的判斷就很重要:
a. 呼叫支援, 等待支援警力進行圍捕
b. 直接追上去追捕

以警方選擇先追上去追捕, 並"開槍示警"的狀況來看, 值勤員警應該認為自己的火力優於對方 --> 因此可以推斷員警當下應該知道對方反擊機會不會太大....

因此, 是否有對空鳴槍6次的需求....這點真的有爭議


最後, 為了避免有人刻意誤解以及曲解, 我總結一下

1. 我認為有問題的在於對空鳴槍示警, 因為這次案例證明了跳彈不長眼, 很有機會會打到其他路人, 警方在執勤時更應該了解這一點...

2. 員警在受到壓力需要緊急做出決定的情況下, 是否要強化這時候做判斷的能力方面的訓練? 才能讓執勤的員警更快速有效的做出正確的判斷?
原po要是看到警察值勤時被歹徒開槍擊中腦部而死,不知道會不會這麼義正詞嚴的幫警察說話呢?

ano921 wrote:
...畢竟,媒體上看到的多是警方"痛失英才"


呃,怎麼我在電視上看到有內政部長在道歉了,
難道真的是死者為大嗎?
我女友說她遠方親戚也是警察,
當初追通緝犯追到通緝犯不知撞到啥東西倒地送醫死亡,
結果這位親戚也是賠了一大筆錢...
另外想業務過失致死如果成立,
那家屬是否就可以申請國賠了?
接著這位警察弟兄後輩子是否也白幹了...@.@.'

又如果這個案例成立,
那剛剛在電視上看到高雄有民眾指責消防隊救援不力讓一位孝女不幸過世的報導,
消防隊是否也也了業務過失致死的天條,
看到消隊人員站著說明被家屬劈頭大罵的情景...@.@.'
還是忍不住想打幾個字....

---

假設一下,如果某天晚上你晚上起床發現客廳有小偷
你大喊一聲"小偷!",然後那小偷被你這麼一嚇
就從窗戶外一跳
結果落點不對....導致摔掛了或重傷
後來小偷的家屬說他是家裡的獨子,平常很乖很聽話
只是交了些不好的朋友
跑去你家裡只是可能零用錢用完了想跟你借點錢來用
( 事後警察卻發現他身上帶有刀械....家屬說是拿來自衛用的~ )

因為當時沒任何證明說你只是喊了一聲小偷
家屬除了要告你誣蔑罪外(為什麼要罵我小孩是小偷)
還一口咬定是你推他下去的
要你去靈堂下跪上香,再賠他們一點小錢
或許可以考慮不告你.....

---

現在回到這件事上
他把車牌蒙起來躲避臨檢,警察怎麼知道他是怕被開罰單、要去飆車砍人、還是飛車搶劫?
小弟以前也在紅燈右轉時想溜被警察看到追上來
但基本上只要你馬上就乖乖停車...最多就是一張罰單
警察不會因此開槍,甚至不會因為你開溜就再多開你罰單
頂多就是叫你以後別再開溜了.....

很多事有因就有果,我不敢說警察是完全的對
但當坐上了朋友那輛把大牌蒙上,看到警察就要躲的機車時
問題往往比想像的更加無法控制....
父母管教不好
卻要花更多的社會成本來管教

如果今天兩個小夥子是開四輪的拒絕攔檢
在逃跑過程中如果撞死人
由誰來負責

警察嗎??因為不應該追捕嫌犯,想到這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
還是被撞死的人本來就活該?如果你是那個被無辜撞死的人做何感想
還是撞死人的黃毛來負責?講實際點,20歲的人能負責什麼?頂多是被抓去吃牢飯,之後出獄又是一條龍繼續犯案
或者撞死人的黃毛爸媽來負責?應該也負不起責任吧如果有權有勢,那也許可以拿錢擺平

警察本來就必須維護社會秩序
如果遇到攔檢可以不停
更可以逃跑
那往後社會秩序只會更亂吧

我不希望我老老實實繳的稅金
結果最後都變成追捕犯罪的費用

我希望我繳的稅金都可以用在國家建設上
這樣國家才有競爭力
不是拿去幫那些不懂得管教子女的父母
幫他們管教子女還要給他賠償費
簡直是顛倒是非

什麼樣的父母教出什麼樣的小孩
教育失敗的結果

我支持警察的做法!!

一個行為正常的人應該是不會把車牌遮起來,遇到臨檢又不停車,擺明了就是有問題。
lapdswat wrote:
這位老兄,不要在扯了...(恕刪)


我也不想扯.
只是,我們真的不是警察國家,
治安很差,還不到必須殺雞儆猴的地步.
再說.格斃這位年輕人..基本上也並沒有殺雞儆猴的作用.

1.警察攔檢不停,是有非常多種方法的,格斃是最差的.因為這不符合比例原則.遮車牌,拒臨檢,就是要去幹壞事?.我小時候也幹過這種事,不過我只是為了躲罰單...不知道躲罰單這檔事,是多罪大惡極..需要格斃?
2.很多事情,不會馬上施行,馬上就有很大變化...今天遮車牌拒臨檢可以格斃,哪一天拒臨檢就格斃,在受到支持的話,哪一天警察跟你訓話,你隨便回應就會被格斃...我會不會是第一個不知道,但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成為第一個..
3.同上
4.同上
5.天安門出動軍隊,台灣出動警察,一樣的動作是把槍口對準人民幹一樣的事情.

有因就有果,
他們遮車牌,拒臨檢...這是因.
得到的果應該是罰單..
這是規定..
而非遮車牌,拒臨檢,就該喪失寶貴的生命...

如果您認為今天遮車牌,拒臨檢.這樣的因,該得到死亡這樣的果
那..抗議不接受驅離.這樣的因..也該得到死亡的果.
那..靜坐不接受驅離,這樣的因..也該得到死亡的果囉..
您的邏輯不是這樣嗎?

違反比例原則的員警該接受懲罰,
一在違反比例原則的結果,將使台灣回到警察國家.
如果拒檢就該格斃,要法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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