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我不得不把我的父母帶上來台北同住o
真不懂那些父母在想什麼? 每個到警局領孩子的父母都說我的孩子很乖啊! 都是別人帶壞的o 問他們, 妳的小孩平常都在做什麼, 讀書,課餘都在做什麼,卻都一問三不知o
沒錯啦! 賺錢很重要啦~ 但是你們這些父母嘛都幫幫忙一下, 也多注意一下自己爽過的後果, 都在做什麼,教育一下o
台灣新聞和記者, 請大家不要只相信他們的片面之詞, 那些新聞企業員工早就把自己的[新聞工作者]的自尊踩在腳底下了, 一堆發表感言的記者o
誰還記得新聞媒體是要真實報導事件真實面,追求觀眾看不到的真實面! 而不是自說自話, 濫用公器o
大家要自己去研究每件事情的真實面! 不要再被那些電台洗腦了~
小弟有些不同角度的看法, 僅供各位參考:
1. 對空鳴槍需要這麼多槍嗎?
中東地區很多游擊隊喜歡對空鳴槍示威以及慶祝, 但是也常常發生流彈打死隔壁村莊無辜的人民的事件, 原因就是子彈對空發射以後, 會受到重力的影響落地, 加上軌跡不是很穩定, 射出高度又不確定, 所以比直射目標還容易誤傷其他人...
今天, 對空鳴槍的子彈非空包彈, 子彈也是會落地的, 加上台灣人口眾多, 子彈落地過程中會打到誰都不確定...
今天是打到"疑似嫌疑犯", 明天若打到無辜在路上行走的路人, 或是在家裡休息的良民...請問各位, 還會是"警察做的好"嗎?
2. 賦予員警執行公權力的力量很重要, 但是執行公權力的時機以及對象更重要
我討厭飆車族, 我也極度厭惡時下不少年輕人自以為是的囂張態度, 但是這些不應該影響我對事情的判斷, 對於警方更應該是如此...
以目前開放給所有人知道的訊息: 遇警察臨檢, 遮住大牌, 拒絕停車受檢, 而警方懷疑是遇到通緝犯, 所以進行追捕
懷疑 不等於 確實
警方這時候的職責與責任在於抓到這兩位疑似嫌疑犯, 讓他們接受調查, 而不在於直接判刑....
在這樣的情況下, 員警當下的判斷就很重要:
a. 呼叫支援, 等待支援警力進行圍捕
b. 直接追上去追捕
以警方選擇先追上去追捕, 並"開槍示警"的狀況來看, 值勤員警應該認為自己的火力優於對方 --> 因此可以推斷員警當下應該知道對方反擊機會不會太大....
因此, 是否有對空鳴槍6次的需求....這點真的有爭議
最後, 為了避免有人刻意誤解以及曲解, 我總結一下
1. 我認為有問題的在於對空鳴槍示警, 因為這次案例證明了跳彈不長眼, 很有機會會打到其他路人, 警方在執勤時更應該了解這一點...
2. 員警在受到壓力需要緊急做出決定的情況下, 是否要強化這時候做判斷的能力方面的訓練? 才能讓執勤的員警更快速有效的做出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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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下,如果某天晚上你晚上起床發現客廳有小偷
你大喊一聲"小偷!",然後那小偷被你這麼一嚇
就從窗戶外一跳
結果落點不對....導致摔掛了或重傷
後來小偷的家屬說他是家裡的獨子,平常很乖很聽話
只是交了些不好的朋友
跑去你家裡只是可能零用錢用完了想跟你借點錢來用
( 事後警察卻發現他身上帶有刀械....家屬說是拿來自衛用的~ )
因為當時沒任何證明說你只是喊了一聲小偷
家屬除了要告你誣蔑罪外(為什麼要罵我小孩是小偷)
還一口咬定是你推他下去的
要你去靈堂下跪上香,再賠他們一點小錢
或許可以考慮不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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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到這件事上
他把車牌蒙起來躲避臨檢,警察怎麼知道他是怕被開罰單、要去飆車砍人、還是飛車搶劫?
小弟以前也在紅燈右轉時想溜被警察看到追上來
但基本上只要你馬上就乖乖停車...最多就是一張罰單
警察不會因此開槍,甚至不會因為你開溜就再多開你罰單
頂多就是叫你以後別再開溜了.....
很多事有因就有果,我不敢說警察是完全的對
但當坐上了朋友那輛把大牌蒙上,看到警察就要躲的機車時
問題往往比想像的更加無法控制....
卻要花更多的社會成本來管教
如果今天兩個小夥子是開四輪的拒絕攔檢
在逃跑過程中如果撞死人
由誰來負責
警察嗎??因為不應該追捕嫌犯,想到這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
還是被撞死的人本來就活該?如果你是那個被無辜撞死的人做何感想
還是撞死人的黃毛來負責?講實際點,20歲的人能負責什麼?頂多是被抓去吃牢飯,之後出獄又是一條龍繼續犯案
或者撞死人的黃毛爸媽來負責?應該也負不起責任吧如果有權有勢,那也許可以拿錢擺平
警察本來就必須維護社會秩序
如果遇到攔檢可以不停
更可以逃跑
那往後社會秩序只會更亂吧
我不希望我老老實實繳的稅金
結果最後都變成追捕犯罪的費用
我希望我繳的稅金都可以用在國家建設上
這樣國家才有競爭力
不是拿去幫那些不懂得管教子女的父母
幫他們管教子女還要給他賠償費
簡直是顛倒是非
什麼樣的父母教出什麼樣的小孩
教育失敗的結果
lapdswat wrote:
這位老兄,不要在扯了...(恕刪)
我也不想扯.
只是,我們真的不是警察國家,
治安很差,還不到必須殺雞儆猴的地步.
再說.格斃這位年輕人..基本上也並沒有殺雞儆猴的作用.
1.警察攔檢不停,是有非常多種方法的,格斃是最差的.因為這不符合比例原則.遮車牌,拒臨檢,就是要去幹壞事?.我小時候也幹過這種事,不過我只是為了躲罰單...不知道躲罰單這檔事,是多罪大惡極..需要格斃?
2.很多事情,不會馬上施行,馬上就有很大變化...今天遮車牌拒臨檢可以格斃,哪一天拒臨檢就格斃,在受到支持的話,哪一天警察跟你訓話,你隨便回應就會被格斃...我會不會是第一個不知道,但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成為第一個..
3.同上
4.同上
5.天安門出動軍隊,台灣出動警察,一樣的動作是把槍口對準人民幹一樣的事情.
有因就有果,
他們遮車牌,拒臨檢...這是因.
得到的果應該是罰單..
這是規定..
而非遮車牌,拒臨檢,就該喪失寶貴的生命...
如果您認為今天遮車牌,拒臨檢.這樣的因,該得到死亡這樣的果
那..抗議不接受驅離.這樣的因..也該得到死亡的果.
那..靜坐不接受驅離,這樣的因..也該得到死亡的果囉..
您的邏輯不是這樣嗎?
違反比例原則的員警該接受懲罰,
一在違反比例原則的結果,將使台灣回到警察國家.
如果拒檢就該格斃,要法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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