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Passcode wrote:發覺嚇不到人,找台階(恕刪) 1450+1774不是都這些咖嗎報案後,警察製作筆錄三個月內要移送地檢署地檢署檢察官三個月內要結案或是移送法院開庭時候,就會由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出庭這時候,告訴人可以跟法官當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是不用任何裁判費的這些1450+1774秀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