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是學校的問題?還是我反應過度.....


macross_sato wrote:
學法律的, 站在自己本位就不接受另一邊的觀點這樣會很母湯!
還是老師都辭職比較安全, 全都帶回家, 讓父母面臨刑法.

有時什麼事都把法拿到前面
不是法律人該有的水準,是標準的法匠
醫師有醫療險, 吵起來就由保險公司出面.

教師在台灣已經是高風險職業, 全世界認證:

" 教師變高風險行業?新安XX海上產險昨日正式介紹新產品「教育機構責任保險」,鎖定老師管教學生,可能無意間造成學生受傷甚至死亡的風險;一百萬保額,年保費四百六十元,最高可保到五百萬。

這張全球首創的保單推出一個月,已賣出十二張,似乎顯示有其「潛在需求」存在。

這張責任險在台灣是首賣,新安XX海上產險表示,在日本、韓國等體罰盛行的國家沒聽過類似商品

這張「全球首創」的教師險似乎也凸顯,在台灣當老師已變成高風險行業!"

以後還是交由專業的萊處理就沒法律問題~~

套句保險公司的話, 他們敢辦, 就有把握贏.
macross_sato wrote:
還是老師都辭職比較安全, 全都帶回家, 讓父母面臨刑法....(恕刪)


非常贊同,
如果當老師不犯法就無法管教的話那還是趕緊辭一辭以免誤人誤己,讓那些可以做好管教卻又不犯法的人來做就好。
全台的流浪教師約6萬人,應加速淘汰不適任者,兼顧教學品質與人權。
拿著人權當免死金牌,真的是什麼事都有。
世風日下,沒事管死屁孩做甚麼?
放給他爛~

因為憲法是用來管好人,不是用來管該管教的人。(某人的憲法說)

badboype wrote:
因為憲法是用來管好人,不是用來管該管教的人。(某人的憲法說),...(恕刪)


是啊,應該先決定此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再來決定此人是否需受人權保障才是...

weird@ wrote:
是啊,應該先決定此人...(恕刪)

噗!
是啊…全班十多人,別人不罰偏偏罰樓主孩子與那幾位打球的。
暗!怎麼不是全罰,還是全都不罰?老師還真有問題喔~

badboype wrote:
噗!
是啊…全班十多...(恕刪)


像以前的軍警可以當場宣判處以死刑並立即執行槍決,以前的老師可以當場宣判處以鞭刑並立即親自執行,這些也是很多人懷念和贊同的...
weird@ wrote:
像以前的軍警可以當場...(恕刪)

原來你贊同啊~

那真該恢復戒嚴了。
badboype wrote:
原來你贊同啊~
那真...(恕刪)


當官的都嘛希望恢復戒嚴,

問題是現行的法律並不如此規定...


weird@ wrote:
當官的都希望恢復戒嚴...(恕刪)

有嗎?
誰當官?

法律?人權?怪怪的!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