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藍光 wrote:這是刑事案件 恕偵查不公開我也不方便多說除非你是他的分身我可以考慮透露你一些資訊 不好意思我並不是他的分身我只是把下面這兩句當真而已我愛藍光 wrote:案件有任何進度我都會更新希望其他網友能給一些看法意見
人家就真的遇到問題才會上網求助,標題下的聳動也是希望能有高手前來相助不是嗎??和對方道個歉,買個禮盒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有空讀讀曾國藩重要的是,你因為這次被告,若真的能改變自己衝動不小心的禍從口出,那它也能算是你的貴人。反正民事也就是賠錢而已,不用想太多....不過整棟樓看完,為何只告樓主沒有告另一個人先起頭的,你可以去問問原因~~只有他知道
蝦米爸爸 wrote:若他跟法官主張:一...(恕刪) 如果我說你EQ遜咖,你不同意那我必須證明你是EQ遜咖但你必須證明你不是EQ遜咖這樣子的情況下,互相無法證明己方論點,要怎麼推斷呢?那我可以叫一個150cm的成年人矮子嗎?
我愛藍光 wrote:英雄聯盟依照對戰積分有7個等級劃分 有其社會地位價值01只有非VIP會員 與VIP會員之分(付費) 並沒有地位價值另外檢察官不起訴就不會到法官那邊而且,腦殘跟EQ遜咖 字面上的感受程度也不一樣...(恕刪) 我記得不是依照帳號價值喔~應該是依照該帳號能否連結到真實世界的人物(代表性),例如多少人知道該帳號真實使用者為何人,或是像網拍帳號有跟人在真實世界互動金錢往來之類的,假如不行,那應該會不起訴,如果可以,就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
pyang3 wrote:如果我說你EQ遜咖,你不同意那我必須證明你是EQ遜咖但你必須證明你不是EQ遜咖這樣子的情況下,互相無法證明己方論點,要怎麼推斷呢? 我不知道你說的"證明",是指要做什麼或不做什麼不過我在#94樓有貼了兩個我看來的案例行為人發表侮辱他人網路帳號評價之文字內容 是否應負民刑事責任上網罵名醫遜咖 女醫判賠10萬第一個案例代表即使只是罵網路帳號(不帶姓名),也可能判敗訴第二個案例代表樓主這次陷入麻煩的字詞也是法院認證過的罵人用字但樓主很堅信他的狀況跟以上兩個案例不同代表樓主想藉由法院判定結果(而不是跟對方和解)的意願比較高
在討論帳號能不能代表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價值的時候有些人可能覺得01帳號不值錢或不能直接和當事人作連結但重點不是我或你或檢察官怎麼想 是法官怎麼判定如果法官也剛好是01鄉民 那他說不定覺得01帳號很寶貴哩這樣想當然耳的心態 我只能替樓主擔心了
是的我在01也註冊10年了文章也回覆不下1000篇就算被人身攻擊 我也從沒想過要提告因為當你在網路上如果真的想捍衛自己的名譽就別走向法庭!一旦事情越搞越大媒體真的是會來關切的讓真實世界的自己曝光如果情緒控管做得好是應該不會犯的事另外我堅信一個真正有雅量的樓主,絕對不會告人更別說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