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開始是禁丟煙蒂,不知道多久以後將把文化路改為全面禁止戶外吸菸。
二、6000是廢棄物清理法的罰則內容,最低1200,只不過現在將針對文化路煙蒂一律用最高金額來罰而已。
三、民眾蒐證檢舉還只是環保局計畫的,會不會真的用這個方法天曉得?
那個大閘蟹檢舉這麼久,衛生署是真的有抓到幾根蟹毛嗎...
戶外抽菸應該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罰6000),就看縣府要引用哪個法條,或是要自己新訂一個條款了。
另外,沒有垃圾桶是政府的錯,但是要不要忘記自己學過最基本的生活倫理是個人的問題,
我也常常喝了飲料沒地方丟,只能認命點塞口袋或是背包裡,塞不進去又沒背包的時候?拿著囉。
政府的錯跟民眾的公德心是兩碼子事,找不到公共廁所也不能隨地大小便啊,你說是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