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dseven5544 wrote:
我講的直白一點…那些...(恕刪)
有些公司確實會有請員工打掃,不過,通常被叫去打掃的員工會是比較低階,為何?
老師在學校的工作是教育,不是打掃,也許有老師下班後當志工,但上班時間當志工?若是學校的聘約明確要求老師打掃,我倒反而覺得無所謂,但並沒有,老師的責任就是學生,當志工打掃,萬一學生出狀況,請問責任誰負?
你的觀察和我的觀察真的差很多,我看到的工友,常常是在辦公室裡,只有部分工友是負責校園花木修剪,或水池打掃,但是這種工作是天天要做?比較需要全體出動,通常是寒暑假,平常時間,還蠻閒的...
老師打掃?我真不知道要他們甚麼時間去打掃?不可否認有時還是會看到有閒的老師,但並不是常態,能夠空出時間,並不表示就沒事,隨時的突發狀況,都需要去處理,如果發生事情,我寧可老師是空在那裡,可以立即處理,而不是要先找到不知在哪打掃的人...
另,學校還有所謂的技工,這種就比較累,因為全校一般修繕工作他要全包,我看到的那位,幾乎整天在校園巡來巡去,頗辛苦!!
有關專屬廁所的事,你都不知還有沒有,那還討論甚麼???
很多現在的一些現象,是延續下來的,像是不合時宜的校規,以及像是專屬廁所...建議是確實有再提!!
小老師幫忙,學生幫忙,這些都出於服務性質的相互幫忙,老師是不是甚麼都塞給學生?請學生幫忙拿上課的課本?當你看到這種現象時,我想請教,老師是雙手空空的跟著走嗎?如果是,那很不應該,如果不是,或該說,老師還有其它的教具要搬,請學生幫忙拿部分的東西很過份?最好是確認清楚再說,我沒看到過,不敢評論!!
教師的聘請,要有一定的計畫,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當初要徵稅的時候提出的配套措施,根本就半套,讓老師減少上課時數,說是要增加老師處理級務及學生輔導時間...還說要把徵到的稅金全數回用在教育上,結果呢?徵去的錢到哪去了?原本減下來的時數,應該讓每校再聘請幾位正式教師,後來呢,說是沒錢,結果變成再回頭要求老師超鐘點,雖說不能強制,但校長主任軟硬兼施,有幾個老師敢說不,超鐘點不夠補剩下來的就是"鐘點教師",這就是我們的教育政策,我們的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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