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d_jamesbond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恕刪)
如果說a分隊的車離老太太最近..
當然是轄區最近的那個分隊去載送...
赤子不是在台北市服務.
但是根據我粗淺的了解..
除了高級救護分隊擁有emt-p和兩台救護車之外..
一個普通分隊...限於人力財力.
通常只有一台救護車..
那現在a分隊的車被老太太看門診佔用了.
此時..a分隊的轄區又發生案件.
那個父親發生車禍..
原本a分隊派出的救護車的路程只要四分鐘.
那現在a分隊的車被老太太看門診佔用了.
得要b分隊支援...119中心立即派遣b分隊飆車趕往..
於是..為了趕時間救爸爸飆車..
冒著發生車禍被檢察官起訴的危險.
寒蟬效應發生了...以後救護車消防車遇到紅燈沒人敢過了..
但是b分隊路程較遠..得12分鐘才能抵達...
119 中心有何疏失?
警察有9萬多人..還是大嘆警力不足..
消防才9000多人...怎麼辦?
消防人力如此嚴重不足....該怪誰?
大家討論一下..該怪誰呢?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唉~~該怎麼說~~
因為『人有百百種』吧~~
有時候我個人會覺得,嚴刑不是不好,甚至專制也無所謂
(不是說自由不好,而是太過自由,很多事就變成衝突)
如果大家都有共識,警察不用擔心,遇到壞人掏槍的時候會被人告。
救護車救人的時候,不用擔心會有人搶道。
只不過,什麼是『適當適度』? 需要大家有共同的標準。(而這是最難的地方)
之前有一陣子說針對強姦犯,要化學去勢,我舉雙手讚成,
只不過在判刑依據上要嚴格審核。
畢竟除非是冤枉 (這需要有法律層面的考量),否則若犯罪事實屬實的話,
嚴格執行有何不可。 (若有人說太不近人情,那受害人怎麼辦,或者可以以累犯加重處罰)
像沙石車撞死人...結果. . .唉!!
或許今天是需要有別於現今黨派之外的『熱血青年』
重新組一個黨派來朝立法或改變朝政做努力。
就像漫畫『聖堂教父』裏寫的一樣。
以上為個人拙見。
因為愛妳的未來,所以深愛著現在
烈燄赤子 wrote:
如果說a分隊的車離老...(恕刪)
開版大大請麻煩你查清楚一點警察並沒有九萬多人

別說話誇大不實↑
現在大約'7萬多人初而已
可能還不到七萬人
去查法定名額在來說數字
還有不要一直抱怨消防人數比警察少
請去看看消防整個體系在去看看警察體系
兩個組織體系本來就差很多
兩者工作性質本來就不一樣
整天只會抱怨消防工作危險
每個工作本來就有他的一定危險性
要不要去看過去三年內統計警察死多少人?
過去三年內因公殉職死亡117人
執勤受傷大約2000人
消防署了不起就局.分隊.小隊.空消隊,救助隊
警政體系說不完....保安警察、.國道警察、水上警察、國道警察、森林警察、
刑事警察、行政警察、交通警察、航空警察、鐵路警察、國家公園警察、
臺灣保安警察總隊、......等等太多說不完
通常設消防分隊都是以八分鐘周圓來設一個分隊
但是消防分隊的轄區內大約一定有兩個派出所還有一個交通小隊
除非轄裡面有分局
為什麼警察編制人員一定要比消防人員多
消防是以靜制動
警察是以動制靜
就拿台北縣市消防跟警察都是人編制最多的
你去市中心開車一小時看看
看看你看到的都是警察還是消防在來討論你說過的這句話↓

警察有9萬多人..還是大嘆警力不足..
消防才9000多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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