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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辦喪事的經文 哭墓聲很吵怎麼辦

支持被他罵嘴砲的可以提告他 ,這是之前的判例

嘴砲原是『口交』的粗俗用法,後來有人引伸他來罵人家『只會出那張嘴』的意思。

用法就很像現在的『機車』,也是以前的『G8』的轉音字一樣,都是罵人家的『性器官』,因為不雅,轉成另一個直接聽不出來的單字來罵人,現在機車多用來罵人家『龜毛、挑剔』的意思。

依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是「公然侮辱罪」。所謂「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所謂「侮辱」,乃謂不指摘具體事實,而從事可能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一切輕蔑人的行為,也就是使人難堪為目的的一切輕蔑人的行為皆為侮辱,例如嘲弄及辱罵
mipec1987 wrote:
明明都是吵到你
怎麼放煙火就不是噪音了
說你嘴砲還真不蓋說假的


可以不要讓我一再重複嗎?
我前面就有說過了"噪音問題本來有部分就是主觀感覺"

是誰說要標準如一的? 好像不是我吧!
自己提的人也做不到標準如一,還敢說其他人
嘴砲咧! 是誰跟嘴砲一直辯的啊?


mipec1987 wrote:
希望你們家發生此事時能照你說的安靜處理
但是總有機會抓你違規的
要警察關照你們也不困難...



大砲台 wrote:
安安靜靜我倒要看看怎麼抓

不佔馬路,只在家裡辦
警察要抓啥?

抓死人嗎?...(恕刪)


我也不知道要抓啥

警察杯杯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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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pec1987 wrote:
對喪事是尊重,對一個小孩可以管理的人,當然是討厭
小孩管不好,可以慢慢管
給他機會
但是樓上的人是說,連管都沒管
比喻個屁阿= =


這啥怪比喻
小孩聲音聲音可大、可小、可以安靜、可以管?

喪事就做不到聲音可大、可小、可以安靜、可以管?

那些安靜辦喪事的都是阿飄嗎?

mipec1987 wrote:
為什麼煙火和樂融融的聲音妳能接受,人家吵你一兩天而已的喪事就不能接受
自私的嘴砲哥


喪事傳播的是難過痛苦得氣氛,跟過年氣氛差很多好嗎?
我每天放孝女白琴給你聽,和放一些愉悅的流行樂,哪一個你可以接受? 你可以聽最久?
不要跟我說孝女白琴,這不是交響樂好嗎?


mipec1987 wrote:
我似乎沒說過我喜歡喪事的聲音
你這嘴砲哥到底在無中生有甚麼...

請教大哥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你喜歡喪事聲音?

我只說過你不討厭或是可以接受吧!

還有不討厭、接受=喜歡嗎? 你要不要先弄清楚這之間的關係?
我也覺得辦喪事有時太誇張..
不是說什麼死者為大或怎樣就老是都當沒事..
喪禮應該是素肅穆穆懷念悼祭死者..
每次聽到用麥克風放送請來的的孝女哭墓與電子樂和念經.
就覺得挺可悲的
喪事變成是面子問題不是真的感懷往生者

mipec1987 wrote:
一個喪事會吵到人只有第一天跟最後兩天
如果連這三天都沒辦法接受
我想,過年期間,你可能要在警察局度過
因為煙火絕對從晚上的6點到凌晨都會有人在放
再加上拜拜放鞭炮,可悲,在你家附近的警察局真可憐..(恕刪)

最好只有前後兩天,一些照古俗走的,七七四十九天時間一到就要誦經吵人!!!
就像閣下這種想法台灣難怪人民素質很糟糕,
影響別人沒關係,反正忍忍就好,死者為大,總有天也會碰到!
這種才是自私!!!!!!!!
一般人聽到頭皮都發麻的喪事誦經聲,居然會有人支持,合理的推論是殯葬業者或五子哭墓那一行

我們不要擋人財路~支持喪事越大聲越好喔

EilianChou wrote:
辦喪事也有不擾民的做法啊...(恕刪)


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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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摸拜就看到筆戰文
感覺這裡也好可怕啊((((((((抖
不要炮我我會尖叫大哭~”~

好,回到正題
把原PO發文及大家回文都看完了
如果是我的話勒........
因為我怕死者半夜來找我
就算覺得吵連講也不敢講
但其實心中多多少少也會在心中默默祈禱他們快點結束

然後我家附近里長居然在N年前蓋了一座宮在我們這棟旁
我家還好住四樓,我表哥住二樓,宮在燒香時絕對不能開窗,不然煙會跑進家裡來~”~
然後一天到晚也有會人在敲邏打鼓
也抱怨不了,因為那是宗教的東西
雖然我不信那宗教,但也不希望對他們不尊敬,也只能默默忍受了
死者為大~~~

你有種去叫對方小聲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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