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q9luts3er wrote:
意思是?
先開記者會,說那名斷三根肋骨躺在醫院的傷者對於狗做出不友善行為
再請律師發表聲明"如果事情可以圓滿解決"
樓主就可以考慮不對傷者提出右手肌肉酸痛的傷害告訴?
...(恕刪)
我之前是因為看課外讀物 被同學的父母打
那才叫扯
他們打一打 還要休息呢..........
所以說 亂打人體力也要練好
不然打到一半沒力
就很尷尬....

亂打人 真的是
浪費別人時間
事情做到一半 還要站著給他打
打個10分鐘 沒力
就在那邊罵(這樣體力恢復更慢)
而且都罵些無聊的事~看課外讀物,和女生聊天,運動,長的醜,做小生意,走路快,沒上英文補習班,養流浪狗,摩托車爛,穿便宜慢跑鞋跑步,網路上寫書評(俺當時是PCHOME讀好書版副版主)
都可以打罵
而且一打 都打很久........ 俺有次 故意走回家 一路被打 直到我開門進去(他差點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