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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 的報告: 攜槍率越高,犯罪率越低 (有圖為證)

love168 wrote:
事有輕重緩急之分,與其看大家都唉唉叫,不如讓瘋子一人去唉唉叫,先解決大家都唉唉叫這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再來解決瘋子唉唉叫的問題,阿當解決大家都唉唉叫的問題後,相信瘋子看大家都有槍,也因為怕唉唉叫而不敢再亂拿槍了,這樣瘋子唉唉叫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皆大歡喜也~~~


所以你希望生活在一個,人人槍不離身的社會,
因為無法預知瘋子何時出現,你也不可能24小時都在你小孩子身邊.
而且瘋子很聰明,懂得挑最容易成功的地點和對象,像是幼稚園.

幼稚園小孩也要隨身帶槍,因為這些小孩是最容易被下手的目標,
必須給他們這些弱者夠強的防衛武器.

百姓擁槍到底能不能解決治安問題,是你論述的重點吧!很明顯地你認為可以.
我是認為無太大相關.

世界上校園槍擊案件比率最高的國家就是美國,日本韓國台灣比率明顯少很多,
拿美國來當治安的榜樣、效法的對象會不會不具說服力,要也要拿瑞士.

擁槍的國家有治安的美國、墨西哥、哥倫比亞、南非、中南美國家.
擁槍的國家有治安的瑞士、丹麥、瑞典、歐洲國家.

不予許擁槍的國家有治安的中國、東南亞國家.
不予許擁槍的國家有治安的日本.

根本看不出來,擁槍就可以提升社會的安定.
巴西不禁槍,2003年,巴西死于槍殺的人數達到驚人的39525人。
同時期,台灣日本死於槍擊案的人數有多少?台灣大概不到一千人.

至少我不希望我的小孩出門要帶槍(不隨身帶槍怎麼保護自己).

其實講那麼多,只是哈啦而已,建議樓主出來選立委,這樣才能實現您的理想~~~~~

我不希望我的小孩出門要帶槍
--

應該沒人喜歡出門帶槍吧!多麻煩,重的要命,帶槍不如帶鈔票來的實際~~~~

但如果遇到瘋子亂開槍時,那還真的是帶槍比較安全一些~~~~

會不會遇到瘋子亂開槍~~~~

如果會...那就大家都有槍,比較安全

如果不會....那當然是大家都沒槍就好,何必搞個槍來自找麻煩~~~~

阿所以呢?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看著辦,涼拌,還是蛋炒飯~~~~~

就好比車子好了,車子危險嗎?很危險吧!不小心開就會撞到人,阿車子殺傷力說不定比槍還可怕,但大家還不是你一台,我一台,開在馬路上跑來跑去,只要遵交通規則,不亂開,基本上還是挺安全的~~~~

車子那麼可怕的玩意,大家都玩的不亦樂乎了,阿怎麼比車子還不可怕的槍,不能拿~~~~

大家只要遵守規定,定好遊戲規則,其實槍跟車子一樣,也沒那麼恐怖~~~~不是嗎?

再說,每個人都應該有"保護自己"的權利,當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可以用槍來自我防衛,卻因法律規定,而失去保自己的權利,讓不法人士侵害受害者的生命財產安全,那這不等於法律間接害了這個受害人嗎?

所以呢?自我保護是人的本能與權利,屬天賦人權的一部份,憲法應予保障才是~~~~~~,








love168 wrote:
大家只要遵守規定,
定好遊戲規則,其實槍跟車子一樣,
也沒那麼恐怖~~~~不是嗎?


其實槍跟車子完全不一樣
因為擁槍的壞人並不會遵守這些規則
而那這些綁手綁腳的限制
阿是不是還是讓好人處於劣勢
阿反而更易招致殺身之禍
voyeur wrote:
其實槍跟車子完全不一...(恕刪)

一個是民生必需品一個是武器,連討論的邏輯都不需要。
yuan1980 wrote:
所以你希望生活在一個,人人槍不離身的社會,
根本看不出來,擁槍就可以提升社會的安定.
巴西不禁槍,2003年,巴西死于槍殺的人數達到驚人的39525人。



再你醜化合法支持者之前
你舉的出你的數據哪些是巴西毒梟黑槍幹的,哪些是巴西合法申請者幹的嗎?


yuan1980 wrote:
幼稚園小孩也要隨身帶槍,因為這些小孩是最容易被下手的目標,
必須給他們這些弱者夠強的防衛武器.



再你醜化合法支持者之前
你舉的出哪一個國家同意並且開放給幼稚園小孩發與槍械執照嗎?
舉不出來就不要拿抽象空洞幻想沒有根據的東西回覆




槍械死亡有很多種,有被幫派幹掉的,有被警察幹掉的。
槍也很多種,有合法的有非法黑槍的。
全部都算在合法申請者上面,全部都算再好人這頭,這是哪一招抹黑?
舉不出來是不是想以偏概全!?
合法槍給精神病患會有危險沒錯
但是反對者除了把黑槍的殺人
把黑槍的數據全部100%套在合法的身上還有哪一招?




日本很好啊!媒體民眾看到山口組當成神一樣。
日本治安很好啊!電車內當眾性騷擾,被害人叫都不敢叫,旁觀者冷血當作沒看到
守望相助警民合作在日本全部都是屁。
日本治安數據漂亮的很!
日本警察水準與技巧也高的很



香港治安也很好,先前電影也有一句名言
『全香港都加入黑社會,香港就沒有黑社會了』




開放槍械不是人人都有槍
開放重機人人都有重機嗎?
不要再自己幻想開放槍械等於幼稚園到老阿嬤都拿機關槍走來走去
誰看到美國街頭都是人手一支合法機關槍走來走去




開放槍械後社區巡守隊可以申請
開放槍械後下班員警與下班刑警可以申請
開放槍械後法務部調查員與家人可以申請
開放槍械後掌管砂石、環保、森林的公務員與家人可以申請
開放槍械後家暴被害人可以申請並學習射擊
開放槍械後整天被潑漆灑狗血的自營店家可以申請
開放槍械後被拆T霸被威脅的公務員可以申請
開放槍械後生命有受到安全威脅的守法公民(沒前科、精神正常、受過訓練)可以申請



哪一個國家開放槍械給犯罪份子?醒醒吧!




love168 wrote:
阿怎麼比車子還不可怕的槍,不能拿~~..(恕刪)


比喻不恰當,車子比較難開反而不可怕,要手腳並用,槍比較容易才可怕,有手就可以了.
槍可以隔幾十公尺傷人,但車子至少不會跳過前後左右的車輛撞到和它不相鄰的人或車.

大家只要遵守規定,定好遊戲規則...,那不就早已天下太平了

玩恐怖平衡就類似以物克物但不小心就會引來更大的災難.
一旦開放槍支之後就很難走回頭路,歹徒會因為別人有槍就不作案嗎?
還是開始將武器升級比誰火力強大呢? 這時原本只有手槍的人民也要再升級嗎?
乾脆改天跟朋友整理一篇民用準則

給大家參考參考見笑見笑算了

否則雙方永遠聽不懂對方再講啥
M1A2 SEP V2 wrote:
乾脆改天跟朋友整理一...(恕刪)

感謝,我很興趣觀看
M1A2 SEP V2 wrote:
再你醜化合法支持者之...(恕刪)


你的閱讀能力不佳而且脾氣易怒.

yuan1980 wrote:
我還真的沒有很反對擁槍自重。
一個法律無法維持公平正義的社會,刑事案件一定不會少的。
有槍沒槍大概不會差太多。


我沒有那麼反對擁槍自重,上面的話是我一開始就聲明的.
說小孩子要攜槍出門是我說的,我可沒說那是擁槍者的意見.
那是為了陳述我的其他觀點,這樣可以說成我醜化支持者?你過度聯想.

你們的論點,百姓持槍可以嚇阻不法者,不法者容易對抵抗能力低的對象下手.
因為不知歹徒何時出現.要嚇阻不法者,要隨身帶槍不是嗎?而且是不分老幼都得隨身隨時帶槍.
美國那幾件校園槍擊案,照你的說法,
最初接觸的那些學生,應該要馬上將瘋子槍斃,要做到這點當然要隨身攜帶槍械.

弱勢的孕婦也要帶槍,才可以保護自己免被歹徒殺害,反而可以為社會除害.
孕婦、校園的例子都是你們自己提的,成立的條件就是隨身攜帶槍械.

M1A2 SEP V2 wrote:
槍械死亡有很多種,有被幫派幹掉的,有被警察幹掉的。
槍也很多種,有合法的有非法黑槍的。
全部都算在合法申請者上面,全部都算再好人這頭,這是哪一招抹黑?
舉不出來是不是想以偏概全!

舉出四種例子來說明:好像有槍沒槍對社會治安無顯著影響,這也算我抹黑.
事實上就是,有不少允許私人槍枝的國家治安比台灣日本差多了,包括美國也沒有比較好.
不舉擁槍的瑞士當佐證,反而要台灣向爛治安的美國看齊,只是提醒你們說服力低了點.

你的世界大概是非分明吧!黑的永遠是黑的,一般小老百姓絕對不會有想殺人的意圖.
美國的校園槍擊案,根本沒多少是黑道幹的,都是適應不良的善良百姓做出來的.
在他開槍前,這些人都是你身邊的一般老百姓,所謂的好人.

在台灣的話,這些一時瘋狂的好人根本拿不到槍械,所以台灣校園槍擊案罕見.
台灣的槍擊案大部分是尋仇,像美國芬蘭那種無差別拿槍屠殺的案子,台灣有發生過嗎?

告訴你一個事實,
過去幾年,每年台灣非黑槍(好人開槍)殺人的數量不到個位數,比巴西、美國的數據好太多倍了.
台灣因槍械死亡人數的比例也比美國好太多了,
美國因槍械意外死亡的人數,是全部意外事件死亡人數的第二名,僅次於交通意外.

你只看好人可以拿槍保護自己的這個好處,
我只是想說,有不少好人會突然失心瘋,拿起槍來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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