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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警察的心聲

若今天警察放過那些小屁孩
我才真不服氣!!

因為警察還有選擇性辦案的嗎!??
只因他未成年 讓他走 讓他危害人間!??

天啊!!小屁孩的家長們!!
你們管好自己的小孩好嗎!??
什麼時候把自己的錯歸給警察了還讓媒體替你們一起批評警察
你們的良心不會不安嗎!?
小孩子做錯了不用負責嗎!?

台灣竟然要靠這些小屁孩來成為未來的主人翁!
哇~~操!!

omfr wrote:
不同危害不能比, 沒...(恕刪)


我想你搞錯我的意思,立這法就是為了行車安全,不管是為他人還是為自己,而且這次是未成年無照駕駛,討論有沒有違反刑法跟有沒有違法有甚麼意義!

傻小子 wrote:
轉貼一位警察的心聲:...(恕刪)


我覺得單純只是媒體的報導, 有些民眾還是看的出來警察的心聲的.

那兩個小孩自己出事還好, 不要撞到路人就好.

我覺得警方沒有錯, 絕對沒有執法過當的情形.

不過我是覺得當對方, 後座有載人的時候, 可以考慮不追.

後面的人多半是無辜的. 電視上應該是少女的父母在揮.

我想這就是言論太自由的下場巴. 電視亂報都可以不負責任.

網路亂報就會被人肉出來. 莫名其妙

omfr wrote:
所以大家希望警...(恕刪)


這個論點 又不好了
青少年又怎樣


不會 殺人 不會放火??

只要觀察到前方逃犯是個青少年
剛剛搶了 路人皮包
恩 青少年 不要追 好論點

柿子挑軟的吃 這也很怪 只要不法 就去執行
又被說成挑軟柿子

下次遇見他們那些青年人就說
我等你長大 翅膀硬了 我再來抓你 GOOD IDEA

~~~~~~~~~~~~~~~~~~~~~~

這個論點又更怪了
沒前科 青少年會澇跑

服從稽查 是義務吧

不服稽查 先送你三千塊罰單 請查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omfr wrote:
本案對方只是青少年,...(恕刪)


說什麼柿子挑軟的吃

執法還分大小嗎?

因為是小案件 就不用太認真?

警方圍捕槍擊要犯 破獲毒品/軍火 暴力集團 怎沒人出來說好

抓個沒戴安全帽 開開罰單 就要那邊哇哇叫~

因為是青少年 就不會砍人搶劫吸毒嗎?

那以後未成年人犯了法只要有摩托車在身邊

警察都抓不了他 因為他可能會去撞人或跌倒


殊不知警察去抓違停跟攤販

又會有人出來叫

警察不給活路 只會抓辛苦討生活的攤販

違停一下而已也要抓

是不敢抓壞蛋

只會抓善良百姓是不是

snake1347 wrote:
我覺得單純只是媒體的...(恕刪)


後座有載人

誰知道他是共犯還是搭便車的阿
laplas wrote:
立這法就是為了行車安全,討論有沒有違反刑法跟有沒有違法有甚麼意義!..(恕刪)

有沒有違反刑法跟立法意旨有關, 違反刑法跟違反行政法立法意旨就有很大不同
表示危害程度不同
事有輕重緩急, 警方常常以警力不足做藉口, 既然警力不足就要把警力用在危害大的
而不是用在追捕未帶安全帽青少年這種小的
你要通通抓起來, OK 呀, 但是以後員警請不要拿勤務過重, 警力不足做藉口
Frank2927 wrote:
只要觀察到前方逃犯是個青少年
剛剛搶了 路人皮包
恩 青少年 不要追 好論點...(恕刪)

本案青少年有搶了 路人皮包嗎?
dddd1104 wrote:
說什麼柿子挑軟的吃, 執法還分大小嗎? 因為是小案件 就不用太認真?

微罪不舉:刑法第二五三條第一項規定:「第三七六條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處分。」
行政罰法修正通過,比照刑事案件「微罪不舉」原則,各行政法令罰鍰3000元以下者得予免罰,其中,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人民關係最為密切,為免執行困擾,警政署列舉2 1項輕微案件,列為免罰案件,以勸導代替告發,七月一日起實施。

連偷竊都有微罪不舉案例
http://www.nownews.com/2010/05/08/138-2600870.htm
這是依法行政的無奈

omfr wrote:
有沒有違反刑法跟...(恕刪)


你這論點太好笑了

我決定優先把警力安排在你家路口取締交通違規 哈哈哈~~~


維護你家周邊 用路人的安全 ^^

~~~~~~~~~~~~~~~~~~~~~~~~~~~~~~~~~~~~~~~~~~~~~

講了這麼久 還在這論點轉

以後請逃緝重犯 不要戴安全帽騎機車 因為警察不會因為你沒戴安全帽抓你喔 揪咪~~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Frank2927 wrote:
你這論點太好笑了
我決定優先把警力安排在你家路口取締交通違規 哈哈哈~~~
維護你家周邊 用路人的安全 ^^...(恕刪)

你做得到的話, 很好呀
但是以後請不要拿勤務過重, 警力不足做藉口
omfr wrote:
微罪不舉:第二五三條...(恕刪)



親愛的 你不追 怎麼知道

他之前都騎贓車了

有修過邏輯學嗎 這樣討論起來 好累喔.....
有看過完整報導嗎 ~~

~~~~~~~~~~~~~~~~~~~~~~~~~~~~~~~~~~~~~~~~~~~
看來你法律學的不好喔

還好你沒讀法律系^^

有沒有看到"得"這個字

這是要看犯人犯行 有無配合之情況下

所以 有裁量權限下 可開 可不開 ...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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