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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旅居國外 該不該繳健保費嗎 ???

其實美國的HMO(某種健康保險)在臺灣也可以用
(Dental就不知道)
自己在臺灣看病先付款
回美國依單據申請費用
問題是美國HMO的Co-Pay現在很高我的要20美金
基本上是請不到什麼錢回來
但是臺灣健保不給付的輔具支架
美國HMO卻會支付還是100%支付
(朋友有申請過)

美國用藥比方說10mg
臺灣一般都是改成5mg
只用一半的量
讓病人跑至少2次醫院
看診費可以多賺一點

美國看完病
拿了處方籤還要去藥局買藥麻煩死了

臺灣掛號隨時都方便
美國要憑運氣
一般皮膚科最難掛
最少等上3/4週(我們這裡)

美國看診病人有隱私
只有醫生跟你
臺灣是一堆人在你旁邊
有護士還有你後面的病人

美國是你沒工作
基本上就沒有保險
所以比較起來還是臺灣健保
比較好
很多海外僑民都是2頭保
因為臺灣健保費用比起美國根本是小巫見大巫

會說大病回臺看的
我想應該是那些在美國沒有工作的
或是沒有公司提供健保的
不是大多數的海外僑民
光是在公司裡請長病假的認定都很難!












andy2000a wrote:
只是利用暑假短期返台探親,竟遭中央健保局「奪命連環催」,要補繳好幾年的健保費,做法像強盜。

中央健保局強調,民眾出國半年以上即可辦理停保,但一回國,即使短暫停留,也須復保並繳交當月保費。如果未辦理復保,被查到就要補繳健保費。

==> 一堆人說
有人 住國外
國外醫療貴 都會回台灣來利用 台灣健保 ..

那 不該繳健保費嗎


被補繳好幾年是因為樓主出國前沒有到健保局辦理停保手續,有的話,超過半年以上回來台灣,再到健保局填復保單,就只要繳短期停留在台灣時間的健保費.

有很多人出國半年以上沒連想到要去辦理停保,結果回來要被補繳一堆健保費.

我蠻贊同使用者付費,沒使用不用付費.

可是如果這樣一來.會不會對某些生病的經濟弱勢族群,在台灣很需要健保就醫的人,健保就醫的資源也少了.
話說健保一直連虧錢

因為之前有住大陸一段時間,在當地另外投保了美國的健康醫療險,在大陸就醫時都到特約的醫院就醫,享受比較好的醫療服務.台灣健保沒再用,也不好用.回去一樣要繳保健費.(如果每次往返沒填單子,就要繳好多各月健保費.有過一次經驗)

可是想一想,繳健保費也可以給有需要的人用,就釋懷了.




修改強制納保的規定才是王道

要的人就保

不要的就自費

就這麼簡單
芊芊爸爸 wrote:
有大大提到只回來幾天就必須追繳中斷的保費,但是,就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來看,
出國的這段時間並未享受全民健保的福利,為何需要繳費?
...(恕刪)


為何沒有享用?她還是在享用阿 只是她剛好沒生病而已
如果你姊是糖尿病患者就可以申請出國期間的藥品阿

至於美國就醫可否申請補助

沒辦法,聽說美國不是我們邦交國
印象好像是邦交國的合法醫院就可以申請

你姊可以去跟歐巴馬抗議

crab69 wrote:
老大您有聽過世台會嗎...
健保, 其實就是稅. 但老李深知用稅的名義收費, 他的位置就保不住了. 所以名稱叫做健保費. 跟汽車燃料費一樣, 只是名義叫費而已, 本質是稅. 比政治, 薑還是老的辣呀...(恕刪)


不對,欠稅跟欠費還是有處罰上的差異

欠稅可以被限制出境還能強制執行
欠費就算欠100萬,政府也拿你沒辦法,頂多停止你該項權利之使用
最新新聞

未來國人就算人不在國內,可能也得照繳健保費!二代健保預定明年施行,為了避免過去許多人出國停保、回國看病才繳費就可以享受健保的爭議,健保監理委員會建議,取消衛生署現行的停保規定,推估一年約有五十萬人受影響。 現行民眾出國六個月以上,就可以辦理停保,不過偶有因為奔喪、洽公,短暫回台幾天,就得要復保,民眾常因為忘記辦理手續,被加收滯納金,引來不少抱怨。
或有民眾出國不滿六個月,照樣辦停保,導致積欠保費漏洞,甚至長期國外,要開刀看病才回國復保享用健保資源的爭議。
二代健保預定明年七月上路,17號健保監理會討論攸關投保權益的施行細則,委員認為停復保規定違反母法授權,建議應該予以刪除,認為只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設有戶籍,都應盡納保義務。
健保監理會委員滕西華說:「與會委員幾乎全部贊成,因為我們是很堅持應該全面取消停復保,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你除了母法規定的除外條款包括死亡或失蹤滿六個月以外,只有這兩個有規定外,這些人都應該不能夠停保,避免行政上的爭議,就是避免出入境爭議。」
健保局推估,出國六個月以上留學生、藝人、海外工作者,若未來人不在國內仍得繳保費,預估一年至少五十萬人受影響。

andy2000a wrote:
有人 住國外
國外醫療貴 都會回台灣來利用 台灣健保 ..

那 不該繳健保費嗎...(恕刪)


不該

以後看病請自費

TCBB wrote:
最新新聞未來國人就算...(恕刪)


這又是一條放風聲

試水溫的政策嗎?!

被人家看破手腳
芊芊爸爸 wrote:
這樣是否有些不太合理?如果說,他繳全民健保,那麼在美國就醫的部分,是否可以向健保請領補貼?
若是不行,那麼強制追繳是否不太合理?(恕刪)


根據你這一部分
這其實是一個旅遊常識
若是健保保戶在國外有醫療行為
可以憑國外醫院的醫療單據
跟健保局申請給付
我發現很多人都不知道

共免之

所以

別說在國外無法享用健保
TCBB wrote:
最新新聞未來國人就算...(恕刪)


所以以後留學生或是長期旅居國外的人都強制繳交健保
然後他們在國外看病的費用可以回國來申請給付
這樣子對健保會比較好嗎?國外看病一筆費用,可不便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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