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他工作態度差、沒實力(工讀生所謂的實力是要甚麼...)、沒效率、抗壓性低...........
沒錯,他是草莓,是溫室內的花朵,你沒罵錯。
但站在我的立場,我考慮到一個問題。
對方的媽媽是否很信任法律?
因為,在你這篇文之前,我完全沒想到還有店家違反勞基法,給予比法定時薪更低的薪資。
所以如果我是孩子媽,當他回來告訴我:「媽,我去飲料店打工了唷。」
我也會拍拍他,叫他加油。
但,我的孩子每天扣掉上學時間,每天打工應該3個小時,假設一個月做了22天,22*3*法定最低時薪95元,我的小孩應該拿到6270元,可是實際他拿到5610元,我也「才驚覺奇怪」。
因為我信任你店家,相信你們會遵守法律,所以我根本不會去問我的小孩「你時薪多少」。
一個工讀生,他自己也不會知道法定規定的時薪是多少,也很正常。
你們說多少,他就乖乖的認多少,但你們是懂勞基法的,只是你們違背了,你們一定沒有說:「法律雖然規定多少,但我們規定多少,你可以接受嗎?」之類的話吧?
舉個例子,我之前在某旅行社工作,因為環境糟,加上某些因素,我決定辭職。
他們一開始口頭同意(實際上有簡訊同意),但到了我即將離職前半個月,他們忽然把我FIRED了。
他們拿出一些文件要我簽,並扣掉我當月的薪水。
坦白說,連我這把年紀了,當時他們說甚麼我也就照做,一切等回家再用電話連繫。
誰知道我在那邊據理力爭的話,我還走不走得出那個大門?
更遑論今天只是個孩子。
這家長的態度確實有待加強,孩子的程度不夠也得檢討。
但貴店對待員工的方式也實在無法讓我苟同。
說難聽點,今天換成我,我已經告上去了,根本不會跟貴店溝通。
「要求老闆時薪給的不夠之前,應該看看自己有沒有資格讓老闆付你這樣的薪水」,話是沒錯,但你們低於法定時薪就是違法,這薪資是法律規定,不是你老闆規定。
你最後那一句「讓小孩有正確健康的人生觀」,貴店今天違法行事,叫正確?
恐龍家長、草莓孩子固然讓人煩惱,吃人夠夠的老闆更加讓我不恥。
他們態度再糟,起碼對方今天是守法的,你們違法在先還跳出來指責別人,坦白說我真的不知道你們臉往哪兒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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