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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了一個沒禮貌的小鬼..

a8leo wrote:
出張賤嘴實在是太容易了...(恕刪)


a8大板上發言不需要火氣這麼大咩...我看多數人仍秉持著"打人就是不對的+1"看法...
不管教不教,訓不訓...畢竟我們都是大人,有一定的心智年齡與道德倫理(別說這社會早已沒了喔!)

一時的動怒誰都會有...在當下我可能也會很抓狂...但是打他就很不妥了,頂多大聲斥責!
天底下哪個父母不疼愛自己的孩子...也不是每個小孩都很幸運地被帶大被教好...

這社會應該多些"包容"少些"衝突"...

我相信適度的體罰是有一定的嚇阻作用...但它是逼不得已才用的...
並非解決問題的方式...

我的拙見也是僅供參考.....但是這讓我懂的尊重他人也愛自己喔.

每當社會有受虐兒童,施暴的家長總已管教當藉口!
若不打不成才,施暴的家長何罪之有?這個體罰的程度標準在哪?
弄出人命的也都說小孩太皮,一點不覺有錯!
今天在換個角度想,貝樓主打的孩子是你生的,你做何處置!
要我就算是我小孩錯,但大人打我小孩,我哪有不打回去的道理!
這樣能解決問題嗎?
我前面說了我自幼調皮,老師打,母親打,真的在家3餐打,在校堂堂打!
調皮的小孩家長就沒管教?管的可兇勒!
但說實話,對我根本沒用,打多了不就麻痺而已!
我慶幸師長都還算有良心,沒出手到施虐!(我曾經在小學一次暑假作業沒交,老師發了狂拿鐵尺狂打,一直打到尺彎了,她沒力氣才停手,前幾下痛,後來早沒知覺)
但這體罰的標準如何拿捏?樓主打他小手覺得還好?老師拿鐵尺打到彎了各位覺得如何?
在我眼裡我早已習慣?但在那些把小孩打到傷重,甚至不治的呢?在她們眼裡或許真的只是管教而已(當然也不排除有人只是拿此當藉口)
當我多次跟我老婆溝通後,她已經不會在動手!
有時看她發狂,下手的程度你真的無法拿捏!事後在來後悔也沒用!
她最常氣小孩頂嘴,我常說你聽他說啥!不見得都不對!
當然我老婆老說不過我女兒,就會動怒!
我都告誡她動怒前花點腦筋想如何說的贏小孩,氣會消點,打人的念頭就會沒有!
現代人養孩子,大部分只養不教....我有一個看法叫做金字塔排列法給大家參考。

其實版大不需要為別人小孩擔憂,而只要教好自己的小孩就好了,為什麼?

因為未來自己的小孩不一定優秀,但是只要正常發展懂的勤奮,懂得付出,懂得做人最基礎的道理....

以當下的看法就是[[[平凡]]]......

您知道一個[[[平凡]]]的小孩以後會多麼優秀(優勢)嗎?

現代的小孩也會成為以後的社會青年.....

我們假設[同梯]的有100萬人,我們看看他們在做什麼?

他們的家長怎麼養小孩?

我們開始集中整理一些現在與未來佔有很大比例的小孩子的特質出來....

1.驕縱,依賴,無賴,被過度保護,無是非觀念,不知道德是何物?

2.不尊重他人,過度自我,過度拜金,沉溺物質,虛榮浮濫,甚至崇尚暴力犯罪。

3.無知,不學無術,過度浪漫,沉迷幻想,迷戀偶像,無法自主,獨立性差,好高騖遠,社會存活率低。

4.沉迷網路遊戲,以為天幣與現實同價,網路集黨,以為這就是人際關係。

5......6.......7..........8...........100....????

其實這些不都是家教不好造成的?

但是我們要慶幸阿!!

為什麼?

因為剛才假設同梯為100萬人,您知道以上這些人大概佔70%甚至以上.......

那高興的是,我們只要維持正常教養,教育出[[[平凡]]]...[[[正常]]]....的子女。

就會在未來讓他們不需多競爭就贏了同儕70%以上的小笨蛋。

若再加強專業教育,人格發展,雖說人生無法選擇,我們卻已經讓自己的子女穩居金字塔頂的20%之內了。

獨立性與存活率(社會競爭適應性)大於這些人4~5倍!!

所以版大阿...

眼見急難我們不能視而不見,眼見社會不公我們可以發出不平之鳴,眼見飢寒弱勢我們可以伸出援手......

這些都是人之常情!!

但是!!

眼見別人的小孩沒教養,耍白痴,裝笨蛋....

眼見別人的小孩的家長,裝清高,假裝愛的教育,養出一群小渾蛋.................

哇!!多好呀.......

越多笨蛋,對我們的子女們越是大利多!!

眾口鑠金,云云爾爾....阿咪佗佛.....塵歸塵土歸土.....青菜歸豆腐.....手錶歸當舖.....善哉善哉

其實各位大大站在不同的前提,解讀問題,所以有爭執
從法的觀點看,父母,家長,老師在法律上是有所謂的懲戒權.
但旁人有沒有懲戒別人小孩的權利呢?如果旁人教訓你的小孩,你會不會不舒服呢?

如果別人的小孩對你的小孩做出侵害她的行為(例如潑沙到你女兒身上),
你可以排除他的侵害(例如阻止他的動作)
但如果已經排除他的侵害(他已經沒有潑沙的動作),你又打他....
雖不至於違法(你沒把他打到淤青)
但還是錯誤的行為

我的結論是..有懲戒權的人只要在限度內管教,都是可以接受
沒有懲戒權的人,除非他侵害到你的權益,並做正當且必要的排除.否則於情於法都不
合.


還有有大大提到謝律師替陳進興辯護的問題
我是認為不論什麼人都有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就算是十惡不赦的罪人也有他基本的人權
法律不會因為你是皇親國戚或是強姦犯而有不同
如果你認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當然陳進興也有請律師的權利
律師不是要幫他做無罪辯護,只是要有公平受審的過程.
searchman wrote:
超人機兄,文章編號:...(恕刪)
抱歉抱歉, 一時筆誤, 文章已修正, 向您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至於您其他意見, 在下不接著討論, 但想說, 這種似抱怨指控的表達方式, 恕在下不能認同, 謝謝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Mach Hwang wrote:
現代人養孩子,大部分...(恕刪)


太棒了!!
你說的就是我心裡的話,謝謝你把它詮釋的這麼好!

完全命中!!!
這篇已經走味了
到最後也很尋常的走入了口水互噴的境界了

眾位父母,省省你們的口水,回去管教自己的孩子吧!
在這裡噴口水,你的孩子並不會因此就照你的想法成長的...

本篇將設為唯讀


以上
Mobile01站務
PERON
生平最恨只有一張嘴,而毫無半分建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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