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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研院果然是企業主的好夥伴.

我覺得人資部門在設計薪資結構或是福利制度的時候
為了求取部門的績效, 所以設計了一些不合理的制度, 認為幫公司省了很多錢就是老闆眼中的紅人, 所以會極盡所能的壓榨員工.
既然這樣, 不如就把人資部門的人改成人力派遣的就好, 反正各家的薪資結構都大同小異, 不是你抄我就是我抄你. 讓他們變成人力派遣的後, 他們才會知道痛.

天使晚安 wrote:
講師的部份為何不是全...(恕刪)


因為這樣的人是專門做生兒子沒X眼的事情, 所以不敢留全名
gregliao wrote:
這個課程到底上多少次...(恕刪)


刷卡進出就是出勤紀錄,叫一下電腦資料即可
公司拿不出來就是故意,了解法律就可以規避
所以就更應該修正法律,針對知法犯法者處以1000萬以上的罰款
真是吃人夠夠

原來還有人對政府充滿期待啊
台灣有財團立委
有軍系立委
有原住民立委
好像就是沒聽過有什麼勞工立委吧
各位
你還在藍綠嗎?
清醒一點了沒?
edward3019 wrote:
刷卡進出就是出勤紀錄,叫一下電腦資料即可
公司拿不出來就是故意,了解法律就可以規避


這個大家都知道啊!我想勞動檢查的官員們也知道~
但是法令就是這樣定啊!
所以我也覺得你的提議很好,應該直接將放棄舉證的罰則定高一點,

但是,之前喊的過勞死要對企業主科以徒刑的,勞委會都舉白旗投降了!
你認為有可能罰到 1000 萬?

加上這種放棄舉證的,以法理來論(應該是比例原則?),也不可能罰高於超時工作的罰鍰啦!


lcn3338 wrote:
就是因為雇主沒出勤紀錄, 所以視同放棄舉證, 那麼就依規定第一次罰六千,

以後再連續加重處罰..

edward3019 wrote:
所以就更應該修正法律,針對知法犯法者處以1000萬以上的罰款

埃...
我以身為院友而感到羞恥...
(拜託別鞭到我~)
我的天呀!!居然這麼明目張膽的開班授課!! 這是什麼單位呀! 我是覺得這各經濟部長~很死鴨子嘴硬!

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是他的錯! 我看他應該快下台了!
gregliao wrote:
這個課程到底上多少次...(恕刪)

關於出勤記錄,老闆們不是已經有解決方案了嘛?
下班時間到規定先去打卡.....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還我ID哥
ccl5988 wrote:
原來還有人對政府充滿...(恕刪)

劉建國苦勞網出生的確算是勞工立委

gregliao wrote:
這個大家都知道啊!我...(恕刪)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有良心的企業主已經很少了
我只能說,現在台灣的企業主都很精,政府部門又沒guts,勞工們要多多擔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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