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fan wrote:
至於搜救的事情就委外給兩天能找到人的民間團體,而且秉持使用者
付費,由爬山的本人或家屬出錢,既不必動用納稅錢效率又快,
家屬高興人民滿意,豈不皆大歡喜?...(恕刪)
推...單一團體也許更專業,更有經驗
而且比較不會有多頭馬車的問題
家屬出錢,家屬說去哪裡找,家屬說了算
找不到找得到家屬自己負責(但錢還是要出)
自從那個直升機出去要花錢的規定出來以後
我想空警隊應該少了不少任務
就是有人喜歡在颱風天跑出去(我是說特地跑去爬山或者海邊戲水等等),
給國家社會添麻煩...
給他罰錢還有讓他出搜救費用
這樣大家就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