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76134 wrote:
今天的新聞又有台灣人...(恕刪)
新加坡的司法也是很值得誇耀的,比起台灣的話,曾經有一個美國的高官子弟,犯了罪,找替死鬼,
被抓包了,新加坡判他7下鞭行,讚,NICE,EXCELLENT,他父母也超級夠力,居然前
前後後找了美國總統跟英國女皇替他打電話關心,而新加坡司法呢?這個高官子弟的鞭行,只是從七
下變成五下,太棒了,而且那兩下是人家給其中一個人面子才扣兩下的,台灣的司法就算給冠上了水
泥塗上印度神油,只怕也是永垂不朽,永遠的軟趴趴。
PS,這個例子舉例是指新加坡的司法遇到外來權貴,也是不變初衷,請不要拿數字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