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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法律生撿到學妹學費要求討三成,否則行使「留置權」!

吐司羊 wrote:
只要不還給失主 就沒啥3成問題了
...(恕刪)


直接A起來的當下恐怕就構成刑法的侵占罪了,
所賭的不過就是被發現的機率罷了,
多數的犯罪行為不就是這樣嗎?

自認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沒有任何的人證物證,
所以A了無妨,
你的想法跟深夜開車違規撞到人,
賭旁邊沒有目擊者而迅速逃離現場的人有何兩樣呢?

現在的社會很難講的啦,
萬一哪天她去參選只怕什麼過往的骯髒事都被抖出,
你幫她背書絕對沒任何人目擊她撿到錢、
沒任何攝影機照到她、
或是鈔票上絕無任何記號?
為了區區幾萬冒險賭自己的將來,
冒險賭自己不會哪一天因此背上前科,
你願意不代表所有人都願意啊。
呆大法律係不就這樣,現在不就一個在關,一個叫尼口死不承認得,有什麼好懷疑現在的學生
yangyuehua wrote:
你怎麼之道他真的缺錢...(恕刪)


你怎嘛又知道他不缺錢


難道是你同學還是你本人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如果檢到錢,但找不到証件是誰的,

大家會送警察局嗎? 小弟是不會,

會在原地等半小時,看有沒有人來找,

沒有就....嘿嘿
chl92 wrote:
沒有人品,再高的學位也沒有用! ...(恕刪)

+1
土城那位是最好的例子
mlb28825252 wrote:
1萬2這錢我也可以幫...(恕刪)


小弟本來也是這樣想

但是後來想想

算了吧

給年輕人一各機會吧

畢竟大家都是佛心來的
我幫你出一萬二啦? 只要你公佈這位拾金不昧的學姊身分
好讓社會大大來大力讚揚一下吧!
chl92 wrote:

這位學姊真如台語所說,「書讀到背上去」。
書讀這麼多,儘管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在道德良知上不會感到羞愧嗎?...(恕刪)

因為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這是兩面刃

一就是像學姊一樣 還了錢但是你可以保留3成 至少還有7成
二就是會不會有人認為 我還回去幹嘛又沒好處? 直接a起來 如果沒錄影就石沉大海了
像我皮包就曾經掉過 檢到2000元也不見了
如果讓你選1400回來比較好 還是空皮包好 就見仁見智

這次人搜他 下次如果這個人[真的]有機會撿到錢
會不會直接刺激拾起人a錢的決心?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請問一下..
會有人鑽這個條文的漏洞嗎
A不小心從大口袋掉了11億..
又剛好不小心被B撿到..
B有權利得三成..
請問B要繳稅嗎??
個人認為法律應該就是最高標準

情理而是個人修養問題而已




如果不照法律走,一切造情理走,不就亂了套...

當遇到無情無義的人
就一切按法規走吧..沒什麼好說的

我想如果連法律都無法強硬執行,那會無法讓人信服,就像軍法一樣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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