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Jean wrote:我可沒合起來,完全是...(恕刪) 已經說了是博愛座的設置規範…你卻要認為我引用法規是用來規範乘客的…我又有什麼辦法?RFJean wrote:這就是討論的地方,而不是貼一些有沒有法令罰則,這樣你懂了嗎? 罰則在哪?討論時引用博愛座設置是有法規依據的來參與討論…並據此論述其不是一般的座位來回應他人…不可以嗎?
帝國元帥 wrote:只有標示[博愛座]的座位才需要讓座!?一般座位的人不需要讓座!? 博愛座上的圖示應該標示的很清楚 , 如果你看起來好手好腳但真的是身體不適 ,捷運站也有提供博愛座貼紙給需要的民眾 , 如果不是有需要的人 , 坐在顏色不一樣的位置上不會有愧嗎 ?如果博愛座上已坐滿 " 需要 " 的民眾 , 如果再見到有需要座位的人 , 其他正常位置的人也常樂於讓座 ,這是自己北捷的所見 .坐在博愛座上的 "正常人" 理應要 "優先" 讓座 , 但厚顏無恥的人 , 的確越來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