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 JoB!!!何必一直要當假聖人,明明我們就只是平凡人啊?以直報怨才是最好的方式~原po的怨氣相信過來人(包括我)都可以理解,只是沒這種遭遇讓自己把當年的委屈釋懷~放下,說得多輕鬆,沒經歷過苦痛的人說再大聲也不過是嘴砲!更何況,受苦痛是別人,旁人又有什麼資格叫受害者放下?
gclai wrote:本案疑點重重。--> 前經理聽到你這樣說,應該會跟警察哭夭,要求你去做筆錄.另外,如果有下一集,劇情應該是「肇事車主出現,原來跟前經理有過一腿,那女孩就是兩人取經的結果...」如果還有第三集那就是「銀行經理老公外遇,女兒又出車禍需要負擔鉅額醫藥費,經理崩潰發瘋...」------以上一切都是鄉土劇的劇情,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這實在是太灑狗血了啊.......但是說真的若前經理告訴警察樓主之前不報的話會不會被誤認為同夥的請務必小心
內褲反穿 wrote:我一直以為有報應的是那個開車的人… 結果最慘的是您前經理的女兒?!!!這是怎麼樣?我以為個人作業個人擔哩!!! 原來天理報應也採連坐法。冤冤相報何時了? 阿彌陀佛… 我覺得樓主做得沒錯耶,經理的女兒又不是樓主撞的,嚴格說起來樓主是經裡女兒的救命恩人,而樓主報復對象一直都是經理,跟經理女兒完全沒關。
提督大人 wrote:結果~她甚麼都沒說,只有要我把這篇文章撤掉,她說我在網路上發文罵她,如果我不撤文,她要告我毀謗...(恕刪) 擅改他人文書,是否涉及偽造文書之嫌?那位擅改您文章者,該擔心的是這個刑責,而不是要求撤文吧!
放下仇恨才是做功德 不是當事人 是無法感受那時的狀況 就像廢死聯盟一直要求要寬恕殺人犯 如果當時殺人犯知道要如何寬恕 就不會有今天的狀況發生 如果放下仇恨才真的是做功德 那我情願當殺人犯 也不願意被當被殺的人 所以我支持版大的做法
如果一切屬實,文章中又沒提到該銀行及該主管名字,沒有撤的必要吧.....另外,幹的好.....職場上總是一堆這樣的小人,踩著別人的屍體往上爬,小弟也遇過這樣的人,背後不知道被捅了幾刀....唉~可憐的是他的女兒,不過樓主有幫她報警送醫救了她一命,也算是公德一件...接下來就祈禱那個該死的肇事者被繩之以法.
提督大人 wrote:結果~她甚麼都沒說,只有要我把這篇文章撤掉,她說我在網路上發文罵她,如果我不撤文,她要告我毀謗 這就是一堆人要樓主放下並原諒的對象的真實嘴臉艋舺裡講的是真的:"今天你不弄死他,改天你就會被他弄死"
gclai wrote:本案疑點重重。--> 前經理聽到你這樣說,應該會跟警察哭夭,要求你去做筆錄.另外,如果有下一集,劇情應該是「肇事車主出現,原來跟前經理有過一腿,那女孩就是兩人取經的結果...」如果還有第三集那就是「銀行經理老公外遇,女兒又出車禍需要負擔鉅額醫藥費,經理崩潰發瘋...」------以上一切都是鄉土劇的劇情,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最扯的是~肇事駕駛同時也是經理老公外遇對象...這樣就更狗血了!不管如何,裡面最無辜的就是樓主和經理的女兒了,希望你們都能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