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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替代役不丟臉.........

mi001059 wrote:
替代役~~我覺得要看...(恕刪)

如果時間回到我當兵前
自由選擇要當
義務役
替代役
國防役

當然意願是國防役>替代役>義務役
問題是我書讀的不多
替代役也不夠格
手好腳好加腦殘
只能義務役

替代役大多在公部門工作
一苞馬上見報
義務役因為隔著圍牆
所以多少檔掉一些
當然募兵制也許有機會解決這些"不願意"的問題

每當聽朋友講現在當兵多爽多爽
我就會反問說:那你會考慮回去嗎?
沉默的嘴砲王們出現


我當的是"特戰"兵
還不是被我爸笑說:那麼輕鬆(他是四拾年前的海陸)

每個世代各有其挑戰吧
我們對"認真努力"的多點鼓勵
打混摸魚的少點責罵==="放生"(罵了也沒用)


這種心態
我想應該都是軍中歧視菜鳥的心態延伸到社會上造成的
air1814air wrote:
如果時間回到我當兵前...(恕刪)


當初也是抱著~~既然要兵..就當個可以有回憶的兵種~~
志願加入傘兵嚕~~~
果然是很難忘~~

光是跳傘就贏很多
要不是役期縮短...我想你也可以跟你爸媲美吧~~~
別看輕自己~~~面試時...說出自己的兵種~~面試官都會多問你幾句~~~
mi001059 wrote:
光是跳傘就贏很多
要不是役期縮短...我想你也可以跟你爸媲美吧~~~
別看輕自己~~~面試時...說出自己的兵種~~面試官都會多問你幾句~~~


掛上那個 傘徽 真的會蠻驕傲的!!

每次看到同學老愛秀他那張掛著傘徽的軍裝
超得意的咧~~~
slodnet wrote:
這種話題爭幾百年都爭...(恕刪)

好奇怪的文章~基本上去問問五開頭的部隊吧~
我當兵時期有個好玩的經驗~下基地連續7天實彈演訓~睡甲車~槍不離身~子彈皆上膛(空包彈)~挖壕溝~城鎮戰~大概3年前左右
累嗎?當下很幹~但現在回想起來~人生就這麼一次的經驗~扛40公斤走山路~ok拉
~~~
你要跟我說替代役有比這個辛苦??別鬧了比不完的~
都是替國家盡義務~有爽缺也有不爽缺~阿有不少人已經選擇逃避兵役的替代役~所以也不要自打嘴巴了~
龍雲嵐 wrote:
是哦...我覺得我每...(恕刪)

大家都是拿國家的薪水~我真的可以吐你吐到死~
你下班幾點鐘?不要這樣比吧~比到這邊你會很丟臉~
替代役已經夠爽~我想你會想到5開頭的部隊去精實一下的~
對了~我當兵時3000m跑13分半,單槓9下,仰臥52/min~~~我是不願意下士,每天工作18小時~當時年紀不小25左右~then~跟以前比我還菜的勒~~~
別鬧了~替代役真的很爽啦~
能重選 當然選替代役 不是100%一定最爽 但是還是有比較高的機會比義務役爽^^ 最起碼~大多是上下班制...爽呀
除了專長資格以外
我想其他的因素都是比較不適合當兵的
所以針對這些人
有了替代役
上下班制我想應該是為了能兼顧私人的生活因素(如家庭因素)
之前去監理所 戶政所
我發現替代役其實認真 很操的也不少
當然制度在怎麼建立
總是會有人鑽漏洞
逃避了兵役後
在服替代役"書胡"時又不長眼
讓外界觀感奇差
這些傢伙實在濫透了
當然我也不相信這些人出社會有什出息(蛆變態為蒼蠅應該不算有出息吧?)
至於誰比較操到不如說什役比較難過
我想義務役光是"不自由"就讓人難受了







替代役有一般分為4種.分別是體位因素.家庭因素.一般(專長)資格申請.宗教因素

(1)體位因素

體位因素就是經過〔兵役體檢〕或是〔兵役複檢〕後.因身體狀況被判定為〔替代體位〕.這是法定替代役.不需要申請就可當替代役.役期比照常備兵役(目前是1年)

如果經過體檢或複檢後.體位被判定為替代役體位.不需要額外申請.兵役單位自然就會以替代役徵調

(2)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就是家庭狀況符合規定.可以用家庭因素去申請.申請沒有期限.入伍前都可申請.申請後可享下列優待:

a.被分派在戶籍地公所/戶政所等機關服公共行政役.每天下班後可以回家住宿

b.役期一樣是比照常備兵役(目前是一年)

條件資格是: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者。
(二)役男已婚並育有十五歲以下子女,除役男及配偶外,無其他家屬,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之情形者。
(三)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家屬,或其他家屬均屬第一款之情形者。但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一人者,每增加一人,得增列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

(3)一般(專長)資格申請

沒有以上兩個條件.常備役體位的役男就必須用一般(專長)資格〔申請〕才能轉服替代役.申請期間是在每年的4月.申請後必須抽籤中才能錄取.役期必須多常備兵役2個月(就是要多服2個月役期)

一般(專長資格)替代役的申請是有限定時間的.申請的期間是在每一年的4月份.申請時間和名額要到3月份才會在內政部役政署的網站公告(大約3月初公告.4月中申請)

申請網站及相關規定公告:http://www.nca.gov.tw/  

A.專長資格

就是各役別有規定的證照.學歷.專長限制.必須符合該依別規定.才可以用〔專長資格〕提出申請該役別.先在申請期限內.到役政署網頁登錄資料並選役別.然後再到公所完成申請手續

在「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役男基本資料,選填役別與需用機關,申請登錄資料確認無誤後按鍵送出,並備妥相關申請學經歷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期限截止前,至戶籍地所在公所確認申請身分,並註記「請服一般替代役」,並且繳交一個掛號回郵信封給公所(寄送核定通知書用),再郵寄相關申請文件至役政署,始完成申請手續。

B.一般資格

如果都不具備專長資格的專長或學歷規定.就只能用一般資格申請.在申請期限內.直接帶著身分證+印章 到公所申請就可以.申請不分役別(必須要專長資格有剩餘名額才能讓一般資格抽籤.這幾年專長資格都爆滿.所以已經都沒有一般資格的名額!)

(4)宗教因素

役男因信仰宗教達二年以上,且其心理狀態已不適服常備兵役者,得申請服替代役.役期必須比常備役多4個月.目前是1年4個月(僧侶.神父.牧師等神職人員)

檢具下列文件.向公所兵役課提出申請:
一 自傳。
二 理由書。
三 切結書。
四 政府登記立案之宗教團體出具之證明文件
我只能說,我是兵,不是替代役

我自認上戰場的存活率比一些替代役高上個3成..

而且我的戰技還存在腦中,沒有忘記,射擊的煙硝味彷彿還圍繞在我身旁

飛彈備便! 尋標器開鎖, 鎖定目標!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yahhoohide wrote:
當替代役 不丟臉丟臉...(恕刪)


當替代役當然不丟臉

但如果是不敢去當一般兵,才自己選擇替代役,那就.......我不會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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