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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人權團體,東森新聞"關鍵時刻"好樣的!!

ksl2000 wrote:
國外的廢止死刑主要是...(恕刪)</blockquo


對那些人真想回他們
那對死刑犯開一槍
如果上帝認為是錯的就顯神跡救他們




台灣大多是道教
不知可否請王部長請廟裡用笅問神明XD
一個一個問
不是聖笅就當場槍決該名死刑犯
我認為他們夫婦有生之年是看不到兇手伏法了

唉...王善人的假道義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ninja680614 wrote:
我幫你回他吧十惡的人...(恕刪)

問題是何為公平的審判,公平的定義每個人都不同不是嗎?
其實法律的訂定只是要符合大眾期待,沒有什麼崇高的公平正義。
因為台灣社會多數人認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有讓死刑存在下去的理由。
其實這也不只台灣,所有漢文化圈國家也都有這樣的爭議,價值觀問題罷了。
"人不是上帝, 沒有權力去決定別人的生死"

認同這句話的人是最不負責的人

把這種麻煩事推託給虛無飄渺的上帝

因為自己不敢背負做出決定後的責任

不敢為自己人生的所作所為負責

之前看日劇HERO有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

「只有人類才能制裁人類」!

現在的台灣司法,就像蒙上眼睛,兩手卻空空的正義女神

沒有公平的審判,也不確實的執行罰責


傻馬阿......

人民的聲音 , 你到底聽的懂不懂

唉............
拉馬下場唄.....

拉馬下場唄.....

拉馬下場唄.....

拉馬下場唄.....

判出場........不抬轎了

123213213131232132131231312
aad64317 wrote:
他很理性講的很對,支...(恕刪)


你支持關到死,那他關到死之前的費用你要出嗎~?

為什麼要用我們的錢來養那種人~?
看到陸爸爸哭,心裡好酸,台灣的司法正義居然因一個人無法章顯;是不是要讓我們以暴制暴,因為司法已無正義可言
以宗教層面來說,
我們凡人無法去審判殺人犯的罪,我們的工作只是安排犯人跟上帝見面

日本有個反廢死刑的名人也有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
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 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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