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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臉的Hang Ten滾出台灣吧

winihsi wrote:
你可能搞錯品牌囉!...(恕刪)

H&M應該就一种品牌吧,我說的是這傢

uniqlo在日本的開店成本與稅負比台灣高,都可以賣那麼便宜,尖沙嘴不是也有一家uniqlo,人家有逃稅嗎?

逃稅的不法奸商受逞罰是應該的,只能說這四家實在是太囂張了,府院高層如果會買帳的話那就真的太扯了.....

還好我現在都趁到日本辦事時到uniqlo跟zara買全家要穿的衣服,那四家港商早就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對了,幾年前我曾經在九龍旺角的某家(這四家中的一家,比較貴的那兩家之一)買過一件19元港幣的過季襯衫

,印象中台灣好像沒有賣過這個價格哦......
重點是賴姓立委還幫這些香港人贊聲咧
幫逃漏稅的不良商人講話
他的薪水是我們付的吧

買了就套,套了就等,等不到就賣,賣了就漲上去=="
雖然我不希望他們撤資
但法律就是法律.
現在如果我犯法了說我不知道有這這項法律
請問我有罪嗎??
感覺這個討論串一面倒
不過稅法其實算很專業的
再加上我國的稅法在實際運作上也有被大法官會議解釋推倒的記錄
對不懂的事務我想還是用保守謙虛一點的態度好

至於這幾家衣服的好壞,我是很好奇,如果以跟這四家差不多價位的產品而言
有那幾家是比他們好的?
chin4001 wrote:
你可能搞混了HT並沒...(恕刪)


89樓已經有把判決文貼出來了。
是HT收到100,而非房東收100付給HT80喔。
s2285s wrote:
雖然我不希望他們撤資...(恕刪)


法律上已經有明定,而且學說也支持這樣的說法。

法律行為不因不熟法律而失其效力,只能依個案狀況視為善意而減輕其刑。
真是好笑,在哪做生意本應熟悉當地稅法,被逮到就來這招.

比較好奇是找哪家事務所記帳??
那個十支腳指頭只適合拿來當內衣吧...

現在連掉嘎只買班尼諾的

話說以前的G牌當內衣或睡衣多好穿

現在不知道在貴什麼

要撤趕快撤一撤

把那些空出來的店給Lativ 還是 SoFu開店
徹...徹...徹
愈遠愈好
以為台灣真的沒有這4個爛牌
國民會沒衣服穿嗎?
不照照鏡子還不知自己幾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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