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henaNeptune wrote:
這是一樁 "人言可畏" 所致的命案。
油品公司雖然對郭先生自殺一事沒有直接責任,
但放任員工言語臆測,使受害人不堪侮辱而輕生,卻有責任。
郭先生的繼承人,可以考慮以下方法:
1. 民法"回復名譽請求權" 主張民事上損害賠償。郭先生因此亡故,其繼承人可主張經濟上及精神上損害賠償。
2. 刑法"毀謗罪"。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求油品公司與出口傷人的同事連帶負責。
郭先生的家人很弱勢,訴訟費用與訴訟過程帶來的痛苦可想而知。可以尋求 "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律師費與訴訟成本,幾乎不需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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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很中肯的建議. +1
請原PO 協助苦主家人 朝這方向努力吧.
加油!

管理報表應該是每天出,每個月再出彙總表;另外針對異常部份,可能每個月或每季出異常表,連續兩三次上榜就會派人去績核!! 台塑集團是數字管理跟異常管理,只要異常被電腦勾稽出來,就有人要寫報告檢討,而且累犯的次數越多,報告的層級越高。
如果說異常訂定的標準不合理,那絶不會只有一個站出異常;如果是同一個站一直出異常,那要檢討的就限於該加油站。
出第一次異常可能是台亞的大站長來查小站長並交報告給台塑石化,再不改善就可能是台塑石化的管理人員出馬來查,再搞大點就是台塑集團總管理處下來查。
加油站出問題,茅頭就是指向站長,因為一個加油站裡正職的大概就兩個人而已,其他的都是鐘點加油工。站長本來就要承擔管理的責任,如果加油機計量出問題而不去處理,如果無法控管員工的操守,那油品短缺的責任就是你的問題。
不可否認的,在台塑集團裡面當官的有很多人嘴很臭,但是這個集團的文化就是這樣,不能承受就別待!! [每年主管階層領的BONUS,大家私底下戲稱是遮羞費,因為當主管的註定就是每天被人駡,不管是你的高層主管駡還是你底下的員工幹。]
都幹到站長了如果自己不能搞定站內的油品短缺問題,至少也要會去問一下其他站長是如何擺平料帳不符的!! 更何況這種事,說簡單點其實再往下面交辦就可以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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