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無邪的阿達 wrote:
曾經在公車上也遇過大...(恕刪)
換成是我我應該會說~裡c勒靠北......邊走喔~!!
還要被拿雨傘搓==
大大耐性真好
台中小康 wrote:
如果車廂內無座位,
且無符合博愛座條件之人,
其他不符資格之人使用我無意見,
當然希望在有何資格之人上車時,
有人拒絕讓位時有人能挺身而出伸張正義,
但是樓主所述狀況,
我認為那個女孩不長眼及無道德,
博愛座為何要設在座位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之位置,
即是考量使用人因行動不便之需要而要求運輸業者,
那好手好腳之年輕人不坐其他座位而占用此位,
本人即認為不長眼及無道德,
難道需要對敬老尊賢等道德規範之內容,
皆訂出法律罰責,
大家才會遵守,
台灣人何時開始不再講倫理道德,
我心中有人情味之環境已不復在嗎?...(恕刪)
kunfeng2002 wrote:回歸文字的原始意義,「請」字是一種禮貌上的說法,當然是不具強制性的。但有時候,一些強制性的措施,會使用比較委婉的字眼,而使用「請勿」一詞。
…我們最大的落差在於對"請勿"這兩字定義的解讀
我對"請勿"這兩字認定有強制性的
例如 :本餐廳請勿攜帶寵物...(恕刪)
kunfeng2002 wrote:那請定義一下「強制性」吧!法律上的「強制」,要嘛有罰則,要嘛可以強制執行。如果你的定義跟法律不一樣,請先定義清楚,不然別人無法跟你對話。
…我不想低到只認定有罰責才有強制性...(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如果車廂內無座位,
且無符合博愛座條件之人,
其他不符資格之人使用我無意見,
當然希望在有何資格之人上車時,
有人拒絕讓位時有人能挺身而出伸張正義...(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但是樓主所述狀況,
我認為那個女孩不長眼及無道德,
博愛座為何要設在座位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之位置,
即是考量使用人因行動不便之需要而要求運輸業者,
那好手好腳之年輕人不坐其他座位而占用此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