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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能上新聞)請問這樣觸犯公然侮辱罪嗎?

ddt3000 wrote:
阿看警察吃案.還害我...(恕刪)


水!!
來來來~看見那邊紅色的按鈕沒有?去吧~過馬路要注意車子唷~
博觀而約取 厚積而薄發
真好奇樓主幾年級的
出社會了沒??
說來說去還不就沒堅持立場
當初講的正義懍然
結果呢
條子才念你30分中你就打退堂鼓了
男子漢的骨氣在哪??
看到條子,老子我根本都不屌的
跟條子講話,老子我連緊張都不會
為什麼
老子我的大哥是三組的啦
警察看太多了,麻痺
話說回來
沒三聯單也就罷了
請公佈你的錄音吧
證明你有去警局報案吧
順便讓大家知道條子是怎麼唸你的
DTJC88 wrote:
真好奇樓主幾年級的出...(恕刪)


呵呵年齡是男人的小祕密

當然出社會了!!

廚師一枚
B哥:『之前我在國防部上班 現在我在pizza店當老闆....我的專業 來自嘴砲~!!』 詳情:GOOGLE關鍵字"MOBILE01 B哥 懶人包"
yuuuko wrote:
說來說去還不就沒堅持...(恕刪)


檔案40幾MB耶!!

有哪個免空可以線上聽的啊?



三組的耶。這單位我特別反感

動不動就要請犯罪嫌疑人到警局聊天

隨便有人謊報就要到人家 家裡破門!!

B哥:『之前我在國防部上班 現在我在pizza店當老闆....我的專業 來自嘴砲~!!』 詳情:GOOGLE關鍵字"MOBILE01 B哥 懶人包"
支持樓主提告,很多人都以為網路上的言論不用負責任,樓主的言論固然可受公評,但公評不是用漫罵的字眼,搞得網路上的言語暴力一堆,那跟新竹五惡少有什麼不一樣,差別只是你在網路上幹這件事而已,雖然這樣是有點浪費司法資源,但如果可以建立一個「網路上的言論不是不用負責的」的典範,也不失為好事一件,至少下次要按送出鈕時也會多想想。

我想可以請那位口出惡言的網友給一個解釋,如果對方的態度再不好的話,那就再去一次,如果那位網友是位小朋友的話,讓他學一次教訓我想在他往後的人生可能會有幫助。
我還在想自己在"Y拍"上發問!
賣家竟然用"去吃屎"回覆我.....
我也想告他公然污辱........目前Y拍已先將賣場結束....我也已經將網頁print下來!
認真就輸了
認真就輸了
認真就輸了
認真就輸了
都沒有看到芒果大出來說:我贏了!我贏了!
他是給私訊吧?
沒有"公然"......

在電話中用三字經罵人

馬路上用三字經罵人...
想一下就知道不太一樣吧...

那是不是三不五時傳個罵人的私訊就沒罪?
那也不見得....
告強制罪...要看騷擾的頻繁度....還有法官
告侵權就比較有機會成立民事賠償...(但也要有相當程度的騷擾才行)

那如果在一大串討論中...
突然有一篇罵人白癡的文章出現....
你可能得要先證明他是罵你...
(看他引誰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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