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nandrosetw wrote:那一個上個政府啊?當年決策那群人...............現在正在做部長,院長啊..............................高鐵決定給台灣高鐵做....可是李登輝政府的決定啊................. 宣揚政績時是前政府的政績, 出問題的責任反而是前前政府的, 照閣下的說法無本的生意真好做啊
我的印象,高鐵當初規劃簽約時,並沒有政府擔保借款這麼好康的事,否則劉泰英也不用搞一個政府投資千億的標來投.高鐵執行一半,是因為機電系統由歐系轉成日系而換過約,這個節骨眼被掺入了許多不平等條約.所以現在追究重點應該是1.誰決定由歐系轉成日系?2.換系統時主導合約修訂的政府方面負責人是誰?3.為什麼現在高鐵資產裏,並沒有週邊土地?(或許有,我不清礎)4.為什麼當初主要股東不願增資,向銀行借款時,沒有設應週邊土地做為抵押?反而是政府跳出來擔保?(或許的確是抵押品)ps.如果現在高鐵資產裏還包括週邊土地,那麼政府是可以考慮先讓其倒閉,以債權換取產權,開源節流,透過清除肥貓與開發土地慢慢賺回來.
EricChang wrote:宣揚政績時是前政...(恕刪) 這句話奉還.....馬政府宣揚政績的時候是自己的出問題的時候是前政府的?怎麼不宣揚一下633政績?那可是負達成率超高的那不是一様?重點是.....誰做的決定誰要負責?我想.......只是不要模糊焦點......是馬政府決定的就是馬政府決定的是扁政府決定的就是扁政府決定的只是當初在決定要給台灣高鐵決標的時候政府官員就是現在這批人..............